德国人对运动战的定义:利用速度、进攻性和突然性加强威力,能从意想不到的地方打击体量比他更大的对手。
这不是单纯代指战术机动或行军更快,而是战役层级(战术、战役、战略三阶层)的机动-师、军、集团军等大型单位的移动。
德军利用这种思想,在1866年的克尼格雷滋会战、1870年的色当会战、1914年的坦能堡之役,通过一连串的包围,进而歼灭敌人。(德国战争的神话与现实 p2)。
所以由以上的定义,强调运动战是大兵团作长车距离的机动,无关搭车或走路,也无关火力,也没强调要端掉敌人的指挥中心;所以志愿军在一、二、三次战役,做的不就是这些事吗?只围而不歼,战术能力与火力能力太差,吃不掉包围网,反而被捅破袋子。
然后机动作战的艺术一书则说到,FM101-5-1里提到,所谓的机动,就是部队在火力支援下运动到有利位置,然后消灭或摧毁敌人。该书觉得这样的定义太战术性;不能解释何谓机动作战理论;他认为机动作战是作战层级的,不包含火力,其目的就是向目标移动。运动动的目的不是火力,而是让自军在位置上或心态上比敌人占优势。
回到德国战争的神话与现实一书,德国人很介意战场上时间与空间的变量,他们想办法压缩命令往返的时间,想办法加快在空间移动的速度,在击败一个敌人后,马上再移动去击败另一个敌人,老毛奇也承认火力的强度跟以往战争不一样,防御的力量被火力加强到很强,所以他提出战术防守,战略进攻。在战术上,普军是采守势的,等法军来攻。
所以,德国人对机动作战的看法,并没有把火力这因素纳入,但我觉得很多人搞混移动与机动,移动与机动,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