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 f

楼主: carsen (carsen)   2019-05-13 21:46:55
文章代码(AID): #1SpLKmVO (Warfare)
→ flyover01: 这是你个人经验?还是盗他人文章又不标示出处? 05/05 21:34
→ flyover01: 标注出处是你的业务。相对的本人没有查证的业务与必要 05/07 13:46
→ flyover01: 随意谩骂倒是很快啊! 05/07 13:46
→ flyover01: 给你24小时 道歉并删文 05/12 11:15
========
flyover01板友在上述文章的推文指控kcfan板友盗文,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又要求kcfan板友道歉并删文。违反板规#4“禁止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
以及#2“欢迎发问以及自由创作但须注意礼貌。”
请flyover01板友于三天内提供证据。
作者: Stabberlol (Stabberlol)   2019-05-14 10:59:00
业务跟义务都分不清楚的先回国小学中文吧 而且本来就是检举 提告方要出示证据 这点基本常识都没有难怪法盲一堆
作者: allen139443 ( ∩ д ∩ )   2019-05-14 13:39:00
被打脸就恼羞 有够可悲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05-14 14:59:00
在法律上被告没有自证己罪的义务
作者: Rainknight (dark)   2019-05-14 16:18:00
超爽不懂他在派什么
作者: PsMonkey (痞子军团团长)   2019-05-15 10:26:00
通常是被盗的才会不爽,但是被盗要举证很容易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