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抗战时国府与地方就粮价的角力(五)

楼主: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6-04-10 18:45:53
攻杀
主线 支线:郫县群众事件
主场:军法执行总监部 主场:成都行辕
时间:1942年3月~10月 时间:1942年3月~8月
严惩派:蒋 严惩派:蒋
轻判派:何成濬 轻判派:张群
时间轴
3月 移交吴肇章等人送军法执行部复审
3月下旬 陈国楝、朱国华(时任郫县商会主席)组织
民众示威抗议
4月 经检队接获线报,陈、朱意图武装抢粮,
通报中央,蒋电令行辕逮捕陈、朱等人
4/25 〈陈国楝、朱国华解渝与吴肇章陈仲虞案
并讯严办电〉
6/27 叶柳溪突发急病
7/03 叶柳溪死亡
7/08 军法审判组上签呈给何成濬 〈为电请将陈国楝等囤积食居奇一案解部
并办由〉
7/13 总监部上可否通知家属领回遗体签呈
给蒋
7/24 蒋批示:可
7/25 提审吴肇章、陈仲虞
8/17 张群回电“详加调查尚无事实证据”
蒋批示“据称既未查获实証,可暂免予逮解”
9/21 蒋手令“吴绍(肇)章案有否遵令严办,
希速查复”
9/26 〈奉交成都行辕判决吴肇章等囤积
粮食居奇一案拟具意见签请核示〉
10/03 蒋批示:“吴肇章案重大且延误期
多时,应即枪决,勿再延误。
陈仲虞判无期徒刑,并罚作苦工。”
10/12 〈吴肇章事何成濬10月12日函〉
10/14 吴肇章枪决
10/17 吴仲虞入监服刑
地方拖延之时,陈国楝利用政商网络将封存米粮分批制成仓单低价预售给散户,
因此郫县许多人关心此事发展, 1942年3月19日成都《新新新闻》突然刊登封存
米粮将平价贩售,群情顿时汹涌,3月20日在朱国华组织下,在郫县封存米粮处
陈情抗议,县府立刻派人安抚并急电成都行辕
3月23日又聚众抗议并有人持有枪只,“刚好”此时行辕派人了解事件经过,中央
政令难以违抗,地方又有扩大事端的疑虑,先虚与委蛇,朱国华则去成都“请愿”,
拿到粮政局长康心如的便函,行辕在谈判中进退失据,只好违背中央政令,答应地
方的请求
陈国楝并留有后手,朱去请愿时沿路连络袍哥,并用金钱收买贫民,如果行辕不答应,
就动用武力抢粮,经检队接获线报,急电中央应处以死刑,蒋下令行辕逮捕陈、朱等
人,并交由总监部一并辨理
但行辕没有交人,7月何成濬发电文给张群询问此事,张群8月回电何说此事已解决,
并已报告蒋,报告称此事仅是地方流言,查无实据,反把矛头指向经检队,指责他们
扰民,已指示持续“侦查”朱国华;陈国楝是地方政商名流,“历任军职”,请蒋
免于逮捕。张群的态度表明最高办到朱国华,要动陈国楝恕难从命,蒋只好放手
陈国楝此局大获全胜,首先将许多不相干平民用利益趋使他们关注此案,再动员媒体
散布消息,形成舆论压力,要硬干也保有实力,对张群的心理抓的很准确,纵然蒋挟
中央政令,依然节节败退,最终只得让步
回过头来看吴案,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濬,吴相湘(历史学者)在〈何成濬善作调人〉中
评价他:〝何成濬是一军人......既善于人交,又乐予助人......这一“人和”在他
协助国父孙先生,及今总统蒋先生与黄克强先生进行国民革命,统一全国的工作上发生
重要功效。〞引自《民国百人传》第二册(1979),根据何的性格,注定吴案又有一番波折
何一开始也是以拖待变(此案的SOP),拖了三个多月,案情要突破叶柳溪是关键,毕竟
他不像吴、陈两人有强大靠山,实务上大多是他操作,但何一直没动作,在6月底突发
急病,一个礼拜后宣告死亡,看守所立刻上呈,军法审判组派人验尸只做外观病理
分析,就下判断“委系生前患病死亡,余无别故”,审判组上签呈给何,问是否要上签
呈请示蒋后续如何处理,何告知:可,上签呈后蒋对此也没表示任何意见,可能蒋认为
已经透过“国家动员会议”充分告知此案该如何判,只要照做即可,明显低估何受到的
压力
1942年3月29公布〈国家总动员法〉后,“国家动员会议”成为国府战时经济控管的
主管机关,7月10日国家动员会议针对行辕的判决提出意见书给军法总监部参考,认为
吴具有公职身份,犯情重大,理应判处死刑;陈仅对私人谋私,忽略职务谋私的刑责,
理应重处。蒋在吴案跟郫县群众事件后对行辕已有疑虑,何又迟迟没动作,预先透过
意见书告知,以免意外
该来的躲不过,意外还是发生了
在叶死亡后,不管是营救的人还是何都松了一口气,审理时吴、陈两人把罪都往死人
身上推,执行业务一切皆是叶一手包办,两人毫不知情;冷开泰是孔祥熙在川省的得力
助手免不了要帮吴案讲话,并且冷开泰透过关系,买通蒋的待从副官,人情压力让何要
谨慎以对,蒋看何拖延只得直接用手令讯问,何在接到手令当天的日记写到:“此案
成都行辕原判徒刑十五年,委座谓为太轻,令解本部再讯。本部审判组以吴无公务员
身份,行辕判十五年,已较其罪情为重,再减轻,则违背委座意旨,加重又于法理不
合,颇以为难,故迟迟未决定,今委座既如此注意,恐终不能邀允也。”何的看法是
行辕判决已经过重,但蒋不满意,只好再加重两人的判决,但留他们一命,何提出的
意见书最后判吴无期徒刑、陈十二年徒刑,至于封存米粮则与行辕派人前往当地确认
合法与非法的仓单
蒋签示的批呈直接下令处死吴,陈判无期徒刑,对封粮直白“此乃明明舞弊”,何在
10月12日再面见蒋,为此事做最后努力,但蒋态度坚决,只得下函“今晨谒见委座,
吴肇章事绝无挽救之望,可即办理”
10月14日吴肇章枪决,17日陈仲虞入监服刑,事情就此结束?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4-11 00:20:00
这就是权力的魅力,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一言可判生死现今台北仍保留有先总统 蒋公的手稿与批示公文里面也有蒋总统的亲笔批示‘应即枪决可也’
楼主: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6-04-11 05:36:00
蒋在中国没那么行,这个案子拖好久,最后还是要三番五次下手令,才终于把吴给枪决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6-04-11 07:47:00
整篇文张都在表现蒋的控制力不足 还可读成掌握生杀大权一言可判生死 真是惊讶赞叹无言以对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4-11 08:48:00
但从军事角度来看,蒋没做错
楼主: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6-04-11 09:11:00
蒋在此事反而暴露出他掌控力有限,后文会提到此事的影响
作者: s870158 (十三车)   2016-04-11 14:14:00
未看先推:d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4-11 15:37:00
逢“蒋”必反,目前正夯!反正死人没办法替自己辩白修理死人最轻松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4-12 17:09:00
蒋有功也有过,在抗日以及对抗共产党上面,无疑是有功的
作者: nugundam (对小白讲理没用的)   2016-04-12 23:56:00
这叶先生过世的时间也太刚好了...
楼主: asdf95 (K神我們巴西見)   2016-04-15 08:58:00
被自杀不过就是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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