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的内容太多,感觉推文不太够,干脆就回一篇好了
: 以下为原文节录:《管子 轻重戊第八十四》
印象中学者考证《轻重篇》是战国时代的作品,个人看过引用原文部分后,也是这种感觉
: 桓公问于管子曰:“楚者,山东之强国也,其人民习战斗之道。举兵伐之,恐力不能过
山东诸强国的概念是战国中后期才有的概念,春秋时代不可能将楚国称为“山东之强国”
楚国的西面虽然不是没有山,但比楚国还要往东的齐国不可能将楚国地理定义为“山东”
: 兵弊于楚,功不成于周,为之奈何?”
: 管子对曰:“即以战斗之道与之矣。”
: 公曰:“何谓也?”
: 管子对曰:“公贵买其鹿。”
: 桓公即为百里之城,使人之楚买生鹿。楚生鹿当一而八万。管子即令桓公与民通轻重,藏
: 谷什之六。令左司马伯公将白徒而铸钱于庄山,令中大夫王邑载钱二千万,求生鹿于楚。
: 楚王闻之,告其相曰:“彼金钱,人之所重也,国之所以存,明王之所以赏有功。禽兽者
: 群害也,明王之所弃逐也。今齐以其重宝贵买吾群害,则是楚之福也,天且以齐私楚也。
: 子告吾民急求生鹿,以尽齐之宝。” 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
: 管子告楚之贾人曰:“子为我致生鹿二十,赐子金百斤。什至而金干斤也。”
当时的江淮流域都不在齐楚的直接控制之下,中间隔了一堆小国和各种夷狄
虽然不排除有些活跃在各国之间的商人
但是大规模的直接贸易应该是不太可能的(没军队护送早被打劫了),
小规模的直接贸易影响有限,间接贸易则不容易受一时行政手段之操控,
(中间转口的各势力有没参与你的阴谋,人为抬高鹿的价格影响会被各中间商吸收)
即便对某国造成严重经济影响,通常也不是另一国有意操作能造成的结果
: 则是楚不赋于民而财用足也。楚之男于居外,女子居涂。隰朋教民藏粟五倍,楚以生鹿藏
: 钱五倍。
春秋时代,各国税制还是以公田劳役为主。领主指派民众耕作公田,收成交给领主。
这套制度是通过地方领主直接控制劳动力,根本不通过货币体系
假如齐国推高生鹿价格,民众不能用货币纳税,也不会因获得额外的货币收入就免除劳役
在那个单位劳动力生产效率低下的时代,民众缺乏动力和能力去投入生鹿市场
地方领主甚至使用比原先更少的劳动力去猎鹿,就足以维持相同甚至更高的利润
所以完全没有动力去扩大生鹿的产能
相反,假如齐国压低生鹿的价格,楚国的地方领主为了维持先前的利润,
才会加派劳动力去猎鹿,导致农业劳动力短缺
这种商业战伎俩,在春秋早期是绝对无用武之地
在战国时代,官僚根据田亩数征抽田赋,这种伎俩倒是可以用一用
但是因为战争规模的扩大,补给的压力增加,基本上也不会有君主犯这种错误
倒是民众真可以把自己田一扔,一分税也不交,去收生鹿赚钱
但战国的君主对商业以及闲散劳动力可是会下重手管制
让你赚不到钱,又不能不工作,只能去耕田
个人觉得这种伎俩,最多搞一搞春秋战国之交江淮流域的那些小国
发起国经济上必须拥有规模优势
拉抬某件商品价格,将受害国从自给自足的小国刷成商业城邦,
然后再用战略物资封锁的办法将依赖外部供给的受害国掐死
: 管子曰:“楚可下矣。”
: 公曰:“奈何?”
: 管子对曰:“楚钱五倍,其君且自得而修谷。钱五倍,是楚强也。”
: 桓公曰:“诺。”
: 因令人闭关,不与楚通使。楚王果自得而修谷,谷不可三月而得也,楚籴四百,齐因令人
: 载粟处芊之南,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而楚服。
上面这段的地理我也没法考证,但只要一想到春秋时期齐楚隔得那么远,就觉得不太可能
就春秋时代,常备军少,城池少,城墙也不高大,像楚国这种国家,如果民乏食
国军或者领主带着民众去邻国抢劫就可以了,就算打不下对方的国都,也可以大略郊野
事实上当时很多国家或者领主就是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