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妓女与代理孕母的差异

楼主: yungning1 (YY)   2018-04-11 02:37:00
同样是将女性的生殖器官作为满足欲望的商品贩售,
我能想到的只有其差异仅是在于一项是满足于性欲望的需求,另一项则是满足对传递基因
欲望的需求。
而这两种欲望的差异在何处?
是否是性欲被视为生理需求(大多数学者看法),那传递基因的欲望应是属于生理抑或心
理需求?
想到的只有这些,十分好奇大家的想法
作者: ppu12372 (高能儿)   2018-04-11 17:43:00
差别只有社会价值观赋予的区别而已,而社会价值观的形成可能是来自伦理学中所谓的效益论,也有可能只是掌权者的个人喜好
作者: kevlius (Esperanza)   2018-04-15 19:27:00
不一样的是性欲在社会上是被污名化的欲望。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8-04-19 17:40:00
完全不一样。性欲可以在交易完成后结束,小孩生出来有至少12年的监护义务生育商品化的争议在,生小孩比不动产买卖有更复杂的人际关系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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