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6121824 (Blue蔡)》之铭言:
: 这是小弟第一次在这版上发文,请大家多多指教
: 只是突然有个很奇特的想法想跟大家讨论:
: 若在人类中有一种极特殊的隐性基因
: 且这基因可能在未来能让基因科学有重大突破
: 但现在尚未被发现,却已经濒临绝迹
: 偏偏这最后一代是同性恋,也就是说这基因将从此绝迹
: 那我们是否该立法禁止同性恋,以保障这类特殊基因的延续?
: 我得先承认这假设有点过于偏颇,
: 毕竟基因这东西是会随着世代传承而扩散出去的,
: 除非是长期的近亲交配搭配灭门惨案,不然不太可能发生
: 但我若站在“每个人的基因都是独一无二的,都必须保障其延续的可能性”的角度
: 来反对“所有无法延续基因的各种行为”
: 合理吗?
: 我需要一个能驳倒我的论点@@
如你所言的话 简单
"基因定序"就可以了
假设这个你所谓的极特殊的隐性基因是 GATTCAGGTACGTACATGTACA
那个科学家只要把它记录下来就可以了
随便同性恋想怎样都可以
反正不影响此基因的存废
需要时再放入人体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