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的意志为主体时,
假设所有的现象(客体)都必然地像你的身体(直接客体)指向你的主体一样,
那些现象所指向的就是物自体,如此而已。
当然,“以你的意志为主体”这句话本身有隐藏矛盾,
就是主体本身是不可以被认识,也就是不可以被使用“意志”或“物自体”来描述,
但就是在解释上贪图方便而已。
在这伟大的假设下,
其实也就表示了每个现象都必然或多或少地存在不为人所知的一面,
就视物自体“自觉”的程度来看,自觉程度越高,越能表现出主体的内涵。
多半哲学家都能接受“人”的自觉程度最高,
所以人所表现出的现象,是最复杂、最具个体化的。
甚至在叔本华的解释下,这个自觉的程度可以高到否定意志,
是他认为一切神圣性的来源。
主体可以不用遵守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
而概念又不一样了,概念是现象的一种抽象形式,
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遵守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
※ 引述《newsunny0912 (西边的太阳)》之铭言:
: 我最近在读康德的哲学理论,读到一个名词叫“物自体”,书中对物自体有一段描述是
: “康德认为我们只能认识现象而无法认识事物本身(物自体),而现象不等于物自体,自
: 然科学只能认识现象而无法认识物自体,这是理性与科学的限制,因为理性只能处理现象
: 界。”
以人来论,我们只能认识一个人的可见的身体却不能认识他本身,
因为他的外在不等于他的内在,自然科学只能认识和处理他的外在。
从观察他外在产生的概念,譬如“高富帅”,也不能说就是他的内在。
可见概念与物自体其实相当不同。
: 想请问大家物自体这个名词该如何定义、解释啊?是类似柏拉图观念世界的概念吗?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