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重考版版主CIH乱水桶

楼主: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08-07-13 13:22:12
双方如果还有需要答辩的请于这5天提出
由于事证有一点多,所以小组长要思考判决的结论要如何
但是我希望双方在判决过后,不可以有任何异议,这一点请双方都做到
不服结果就请往上一层上诉,本人不处理结案的申诉
joh
※ 引述《allnewfish (重新?)》之铭言:
: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 请问双方还有事证要提出吗?
: : joh
: 我想在此补充几点
: 1. josephi之文到底是否算经营补习班之道
: 是否该删?
: 以我一个板友认为j大之文重点在于 自习教室共用
: 而非最后一句"有点好奇今年台北两大重考班会变得如何"
: 我认为 他纯粹只是看到补习班的生态有感而发之言
: 并非刻意去探讨补习班经营之道
: 而 自习教室 的确也能成为同学们选择补习班之因素
: 我个人认为此文章没有删除之必要
: 也无明显违反板规
: 板主就因为j大好奇未来重考班的生态
: 把此文归类于讨论如何经营补习班
: 实在刻意且牵强......
: 2. albert0303嘘文是否违规?
: 倘若今天j大之文不该被删 而是板主误判
: 那么a大应该要免除水桶
: 我想他只是提出心理的怀疑
: 并非以肯定语气或者谩骂字眼批评板主
: 至于嘘文 板规并无规定不能"乱嘘"别人(板主)
: 所以 即使乱嘘 也不该被水桶
: 若j大之文确实该删 板主没有误判
: 但是 a大之嘘文并未构成人身攻击
: a大根本没有发生辱骂或者讨论时针对或提出对方的人格
: 态度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
: 既然人身攻击不成立且嘘文本无罪
: 判定水桶实在不合理
: 3. 用未来板规定罪板友过去行为 似乎有点荒谬
: 本板为重考经验讨论版,为在学重考生、自学重考生或是重考班的重考生,
: 交流重考的心得与经验,并非重考补习班经营之道讨论版。
: 此版规我私想是因为有了j大文章a大推文才订定出来
: 即使此板规是板主先前就已经规划的
: 但是此板规定于事件发生后
: 板友们根本不知道有此规定 却还是被罚 我认为不合理
: 顶多警告一次 下次不得再犯 应该较为合理
: 4. 感想:
: 板主应该要有容忍被嘘的雅量
: 更何况板主判决本来就有可能出错
: 我认为这两次事件 似乎两位板主都在被嘘后
: 作出有违于一个好的板主该有的行为
: 若是板主们怕被嘘
: 就在板规规定不准嘘板主
: 另外c板主说请勿以"感觉"乱嘘
: 我只能说 推 跟 嘘 本来就是主观感觉
: 我认同你就给推 我不认同你就给嘘
: 希望组长明察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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