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重考版版主CIH乱水桶

楼主: CIH (加油!)   2008-07-12 17:53:34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请版主自己来说明为什么没把版规放置底
: 没有版规作为依据是不好的行为
: joh
1.本版有旧的版规放在使用者POST注意事项,但却消失无踪。
另,旧有的版规因为过于陈旧,s版主先行砍除。
2.先前的删文事件,组务版也有判决,而且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
并提出改进的方案。
不需要再为上一次事件做出任何回应。
请有心人士就此打住,谢谢
3.在订出新的版规之前,版主有权以“台湾学术网络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第六项
各站之管理人与相关版主须为其版内之文章发布做适切地选择,促使使用者确
实针对讨论区主题参予讨论,必要时得删除不适切的文章并适当地说明理由。
渡过这短暂的空窗期,否则有心人士会趁乱扰乱本版。
4.本人从来没有坦护过建如补习班,该篇需删文是j版友提到重考班的经营,
与本版无关,故请他若要讨论经营重考班,与重考班班主任连络会比较恰当。
因此仅做出删除该篇文章的决定,并没有将该篇设为劣文。
删文之后也有以信件告知j版友,该版友也有来信讨论,本版主也有回信解释。
5.为什么被删文的没有出来申诉,a版友就在公告乱嘘文?
a版友并未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本版版主在坦护建如重考班,
就在本版以嘘文的方式,对本人做出不实的指控,明显违反TANet的公约
(八)以电子邮件、线上谈话、电子布告栏(BBS)或类似功能之方法散布
诈欺、诽谤、侮辱、猥亵、骚扰、非法软件交易或其他违法之讯息。
6.本版的公告若有不服之处,也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诉,
a版友扰乱本版制序已经很清楚,为什么小组长反而警告本人?
所有的版规都立基于台湾学术网络公约,所有的言行举止也必需符合TAnet的公约。
如今只是短暂几天的空窗期,就有a版友在扰乱本版,
但j小组长却对本人警告,实在是匪夷所思。
作者: albert0303 (albert0303)   2008-07-12 22:05:00
我并没有无聊的 乱版 根本不屑乱嘘两行就乱版 会不会太可笑?而且我又没说你是建如的人 只是觉得你的删文不妥重考班的自习教室跟内部经营有什么关系?那你所谓的外部经营是什么呢?我说的是个人感觉又没说这是事实 而且版主又不是你一괠个人而已 ?请你明确说明我违反哪项版规?有人乱砍文算不算闹版?
作者: allnewfish (重新?)   2008-07-13 00:58:00
板主说什么消失无隐无踪 实在有点匪夷所思别的板怎都不会这样? 就算消失 也该尽快处理不是乱砍文然后说 我是在预防别人乱板在我看来 板主也不怎么"正" 怎能说别人"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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