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不服高中版群组长之判决

楼主: s75287 (彈珠汽水)   2018-07-22 17:24:41
依照 mousepad 站长指示 #1REskv4I (BoardCourt)
针对申诉期间受加重处分部分,进行实质审查
在此判决加重处罚的判决无效,板主应当取消此处罚,理由如下:
根据littlebike 板主的判决文 #1R2MVYtW (SENIORHIGH)
其判决理由主要包含两部分:
(1) 违反板规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关板务处分,请依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与原判板主以站内信或其他站内合法形式(请勿用app私讯系统)进行沟通,
原判板主需于收到信件后72小时判定是否变更或维持原判决。
二、若对该沟通结论不服者,得以群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议讨论,并得视需要进行暂时处分。
若讨论时间需要超过72小时,则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对最后判决仍不服者,得前往组务申诉看板 Uni-LawServ 板发文申诉。
(2) 针对申诉者的言论
次查申诉人 mt580 于越级申诉过程中,
不断对板主 lee457088 在客观事实外以主观评语进行不必要之价值评价,
经板主提醒后仍持续发表与案件判定关联性薄弱之评论。
并处以加重1/2共45天的禁声处分。
第一部分
经过和站长讨论,这一条规定的立意良善,主要让板友在申诉前,先和板主进行讨论,
以降低板主误判的空间。此若解释为板友权益,就不应该有罚则。
而群组长应该仅以程序不符退回,要求板主和板友协商完毕后,确认双方认知无误,
再进行申诉。
第二部分
在群组长受理后,申诉人应当保有言论自由,根据自己的观点进行申诉。
即便论点有偏颇,或为申诉人误解不客观,这是他的言论自由。
主事者会以自己客观看法审查之。
且申诉者发表言论的看板为组务板,并非原看板,原看板板主并没有裁罚权。
代理群组长 s7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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