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长、申诉人 mt580 :
因申诉人已经另发表申诉文章,
答辩同时先对 #1RB9CSGn (Uni-LawServ) 判决要求进行补充说明。
※ 引述《s75287 (弹珠汽水)》之铭言:
: 唯请板主提供过往判决,是否禁言90天有无过当?
有关私人恩怨部分,兹因申诉人并未符合减轻或免除罚则的条件,
依高中板板规说明
3-2. 有下列内容者,初犯水桶3个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并得视情况退文
,若将违规部分删除,板主亦得视情节追究责任。
3-2-i. 私人恩怨。
私人恩怨成立,按初犯本因暂停发言3个月(换算即为90天),
#1Qw7LUbX (SENIORHIGH) 所裁定暂停发言90天,板务认为并无过当。
: 目前所看见的证据,皆呈现板友mt580在板友FCUGod的论述后的针对性回推文,
: 虽无明确直指,却有刻意针对的意思。因此板主判决私人恩怨并无不妥。
: 唯私人恩怨在该板的判决先例为何?须由板主提供。
有关私人恩怨部分,就我个人的判定标准为
"使用者于本板发推文互相挑衅,破坏板面秩序及良好讨论风气"
前述所指之发推文,因他板产生之私人恩怨而于本板进行针对性言论,
亦得做为处分。
板规 3-2-i. 私人恩怨部分,
查本板过往处分纪录,#1PDoWDxA (SENIORHIGH) 已有先例,
该违规文章无相关备份,
但应可知为 SunSky0126 板友与 WasHenryTseng 板友之争吵,
该案件请至 Violation 板搜寻 SunSky0126 使用者之检举文章。
(因文章为系列文,不易于本板列举,群组长如需查证请至 Violation 板)
次针对申诉人申诉部分,进行逐条答辩,
因个人近期事务繁忙,可能不会马上做出回应,
高中板板务也先与 lee457088 板主协调完毕,先以叙明。
※ 引述《mt580 (K.R )》之铭言:
: 申诉人: mt580
: 被申诉人: lee457088
: 不服之判决:
: 如s75287大所述驳回作抗辩...简述理由如下!!
: 事由/经过:
: 针对申诉驳回部分...因为不太会用索引简码...只好用编号!
: 若针对"八卦版和高中版"部分...论述也说得很明确
: 不明了为何s75287大仅针对高中版版主提供的就当成论述条件主要原因??
因代理群组长已做出判决,板主这边不多做回复,
但申诉人若对该判决不服,应向上级上诉,或请群组长更正判决,
而非另行发表文章对持续针对原案件争论不休。
另外因编号会随系统变动,建议申诉人应使用文章代码做申诉之用,
避免编号变动后与原申诉人之意思不符,
若不知道请按两下H询问小天使,板主这边仅协助转换做申诉之用,
其余事项非本次申诉案标的,不另做回复。
: 真的建议只要在这两个版收寻/逢甲...就能看到我的推文
: 1.例如高中版第46714及43966篇..我都是捍卫逢甲的推文...
申诉人所指高中板 46714 篇,应为 #1QksumjW (SENIORHIGH)
所指高中板 43966 篇,应为 #1PX-pbkx (SENIORHIGH)
: 再来八卦版第631302及554760篇..皆没有针对性的捍卫之词
八卦板 631302 篇,应为 #1Qt2K12j (Gossiping)
八卦板 554760 篇,应为 #1QiWbPAt (Gossiping)
: 以及还有相关捍卫逢甲的推文...没有针对任何人~~ 都可得证!!!
板务认为上述文章均非本次判决标的,与申诉案无任何相关必要作为证据,
有关本次私人恩怨判定部分,
并非针对申诉人所使用于逢甲之用词,
而是针对申诉人于他板产生之恩怨,延伸到高中板之发言,
于其余文章的用词,并非判决所问。
另外按申诉人之发言,其自行说出其于其他文章捍卫逢甲的推文,
却于高中板被处分之文章底下推出针对逢甲之推文,
明显说明其针对性推文属实,
以私人恩怨判定应无任何不妥。
: 2.之前文章有说过...是否只要推文有争论就算私人恩怨?? 如何界定?
: 每篇文章只要有争议性..或是部分人觉得自尊受损..每个人都可以这样随意检举..
: 且在相同议题上..若有重叠性推文...那这样几乎都算是私人恩怨??
有关私人恩怨部分,我个人判定标准已于文章上述说明,
原则上对于主观判定板规部分,
系给予板主对个案判定的裁量权限,
只要有使用者提出检举,板主均有受理之必要,
惟是否成立并进行处分,仍需视相关个案而定。
: 3.另外我也说过符合板规3-2-f."善意自辩".得减免或不罚。 s75287大为何不正视?
: 感觉是否也是急就章的想了结此项争论??
所谓板规 3-2-f. 善意自辩部分,仅针对人身攻击该部分进行酌减,
申诉人私人恩怨之言论,
→ mt580 : 别像某楼逢甲校友?现在再当杂工?研究所冲四大就好!05/01 09:57
→ mt580 : 逢甲毕范围很广!有的去GG当工程师..有的就不成材噜?05/01 10:00
我个人认为并非对可受公评之事发表善意言论,
自无减轻或免除罚则之必要。
: 4.根据板主提出的证据
: (1)#1QiWog7d (Gossiping)
: 嘘 mt580: 真替逢甲出的笑校友感到悲哀...就是有这种的?? 03/21 17:09
: → mt580: 都毕业了?这时候不工作?该不会在家蹲??也难怪了?? 03/21 17:21
: => 反问!!该篇如何证明我是针对FCUGOD??且毕业没工作在家蹲? 这算有污辱谁的意思?
: 且3/21(三)下午三点多发文..除非是学生..或是没工作..不然不是在家蹲?
: 请问如果毕业找不到工作...这不算在家蹲吗?
这段既为申诉人自行说明针对使用者 FCUGod 所发表该言论。
另FCU为逢甲大学英文缩写,综合检举人 FCUGod 提供给板主的资料,
客观上板务认为即为针对使用者 FCUGod 。
: 很不解..八卦板很多人的言词都很犀利..在家蹲.中性说词~是构成哪方面的诋毁之意?
八卦板所使用之言词,并非完全套用至本板,
另外再次强调并非仅针对言词是否为中性而做出判决。
: 再说同一篇文章.....
: → 嘘 siaopu: 逢甲只有垃圾夹娃娃机 03/21 16:09
: 如何认定我不是针对siaopu??
嘘 siaopu: 逢甲只有垃圾夹娃娃机03/21 16:09
嘘 mt580: 真替逢甲出的笑校友感到悲哀...就是有这种的??03/21 17:09
→ mt580: 都毕业了?这时候不工作?该不会在家蹲??也难怪了??03/21 17:21
客观上可见两位使用者皆是针对逢甲进行评论,
足见申诉人于八卦板并非针对 siaopu 使用者所发表该言论。
: 再对照原看板
: (2)#1Qvp-9PO (SENIORHIGH) 之推文前后顺序
: 嘘 FCUGod : 当然东华 逢甲烂死了 逢甲超烂 05/01 09:10
: => 这推文更牵强...同一篇推文
: 推 cyc5566 : 逢甲粪校 05/01 07:14
: 为何硬要把FCUGod抓过来说我是针对他??
: 5.另外我把学校IP认错...把中央认为台清交...这应该不构成主因(我非学生没注意到)
: 我只是想表达..当初版主的误判..只单凭推文有重叠性...就硬凑说成有私人恩怨!!
这并不构成板主群针对您的案件做出私人恩怨成立部分,
但申诉人所发表之言论,lee457088 板主已经提出回应,
仍持续发表与案件判定事实无关之言论,
于越级申诉后对板主 lee457088 在客观事实外以主观评语进行不必要之价值评价,
自有给予处分之必要。
: 6.针对程序部分...5-8. 违规非出自于故意或过失者,不罚。
: 推 littlebike: 板规 #1QZ4qAKp (SENIORHIGH) 5-3,依程序应先向板主 05/02 00:56
: → littlebike: 群寄发群组信形式进行上诉判决。 05/02 00:57
: → littlebike: 于发表本文申诉前未依群组申诉规范一.2.,向板主沟通 05/02 01:01
: → littlebike: 建议群组应予驳回。 05/02 01:01
: → littlebike: *群组申诉流程 05/02 01:0
: =>本人承认当下未注意时间...但非出于故意...且版主一开始推文有说"予以驳回"
: 这部分...确实是个人过失...但依板规可衡酌不罚!!
板规 5-8 所引用之条文为刑法第12条第一项,
初步查板规 5-8 并无使用先例,
然可推测该项制定目的系指针对行为无过失者不进行处罚,
所谓行为无过失,指的是遭胁迫或盗用等并非自己在自由意识下所做出之行为,
板主公告判决均有告知申诉救济管道,
自为申诉人因自己行为所产生的过失,并无保护之必要。
当时推文所指建议群组予以驳回,系因违反申诉程序规范,
应驳回请申诉人重新与板主完成应完成之沟通程序,
这个程序是可以用事后进行的,但申诉人并无此意愿。
(#1QwVPnVT (Uni-LawServ) 第189行参照)
: 但怎能因为littlebike~针对检举人单方面提出的观点就断论...
: 无法提供更客观可逆检视的理由...就加诸一并加重判决
: 这部分因该是littlebike狭义认定!!怎可凭片面说词就构成私人恩怨
: 一直重申是选举出来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看到强调自己的尊贵不可取代性?
请把两个案子分开,私人恩怨相关证据已经指明构成成立要件,
已经明确提出请申诉人详阅。
加重判决处分公告已如证01所示,
因申诉人明确违反板规 5-3 及 #1NCDXk73 (SENIORHIGH) 公告意旨,
申诉人于申诉过程中,站规赋予申诉人申诉之机会,
但不代表申诉人可借此机会对板主进行批评,或冠上非事实之评价,
综上所述,板务认为有加重处分之必要性。
: 且引用申诉人申诉案件经群组长于 #1R1GO1NC (Uni-LawServ) 判决维持原判,
: 然后当成加重判决的依据!!
: 且mousepad在5/22<BoardAnnouce>公告由(s75287短期暂代)
: 因为群组长..不确定何时上线?? 这在《Uni-LawServ》板littlebike有检举过~可验证
是BoardCourt板,应为申诉人误植。
: 结果dreamwave在5/23忽然公告判决...
: 也就是dreamwave的判决未符合程序正义..而littlebike未等待合法判决下
: 又再次公告"加重判决"....这部分~ 有非常严重的程序瑕疵..
: 身为版主相关程序未照流程走...理应比任何人更熟悉程序..结果躁进情绪性判决
: 不知为何s75287板大不咎责...反而轻轻带过??
如果申诉人针对加重部分不服,应另行提出申诉,或是合并提出申诉,
认为程序不符部分,
板务站长 mousepad 是请 s75287 站长暂时代理群组事务,
并非褫夺 dreamwave 群组长的权限,
dreamwave 群组长所做之裁决,板务认为自有一定拘束力,
并依该驳回之判决,视为终局判决,
但有注明若申诉人后续申诉上级裁定撤销 #1Qw7LUbX (SENIORHIGH) 判决,
则会另行发布撤销处分公告,并以叙明。
按 #1RB9CSGn (Uni-LawServ) 新判决意旨,仍维持判定私人恩怨部分成立,
若申诉人或群组长认为原加重处分公告引用判决有误,
板主这边将依群组长指示修正或重新发表公告,
同时我个人因误解板务站长指示所产生过失部分,
请群组长依申诉人之要求视情况处分。
: 7. 总言~~s75287板大的推论..综上所述! 本人善意自辩可得验证
: 且若后续流程不符..也不至于构成"加重判决"的依据!!(判决内文高中板有说明)
: 更何况~littlebike在无效判决下的加重判决...立论基础亦无造程序走!
: 请麻烦s75287板大能更严谨公正!!
我想该判决是有效判决,两位群组长均已判定维持板主原判,
请申诉人不要提出客观非事实做为申诉或答辩。
: 另外~~能否别在推文写
: 推 s75287: 大概到七月初可以写出来。 06/19 08:33
: 结果6/22下午就忽然裁定判决?? 这部分是否可受公议??
: 因为在"申诉驳回"的开端..并没有说明提早判决的理由..
: 若本人错过相关时间的掌握?? 这部分要算何人未善尽的责任??
: 最后~~麻烦s75287大...再严加审查! 能有客观公正的判决..供大家检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