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 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征文办法(含翻译)

楼主: chingfen (疾风劲草)   2014-07-21 05:20:39
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征文办法
http://press.lib.ntnu.edu.tw/en/node/104
一、目的:
为纪念文学大师梁实秋先生对文学之贡献,鼓励文学创作和文学翻译,深耕文学土壤,增
进写作风气。
二、征选类别及奖励方式:
(一)散文创作类:
1.不限题材,文题自定,字数3,500至5,000字为限。
2.优等奖1名:奖金新台币15万元整,奖座1尊。
3.评审奖3名:每名奖金新台币3万元整,奖牌1面。
(二)翻译类(英译中)─译诗组:
1.译诗组之题目,由梁实秋文学奖评审委员会订定。
2.优等奖1名:奖金新台币5万元整,奖座1尊。
3.评审奖3名:每名奖金新台币1万元整,奖牌1面。
(三)翻译类(英译中)─译文组:
1.译文组之题目,由梁实秋文学奖评审委员会订定。
2.优等奖1名:奖金新台币5万元整,奖座1尊。
3.评审奖3名:每名奖金新台币1万元整,奖牌1面。
三、收件、截止、揭晓日期及颁奖:
(一)收件: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收件。
(二)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截止(邮寄以台湾邮戳为凭)。
(三)得奖名单公布日期:2014年11月7日。
(四)颁奖:俟各类得奖人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颁奖日。
四、参加办法(择一即可):
(一)采挂号邮寄报名:
1. 请由此下载报名表及作品稿纸;
2. 填妥后印出连同投稿作品纸本一式5份与电子档案光盘,一并以挂号方式邮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一段129号 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工作小组收”;
3. 并在信封上注明征选类别(散文创作类、翻译类译诗组、翻译类译文组)。如同时参
加一项以上之类别,请分别以不同信封寄件,否则将由工作小组择一参赛。征选作品一律
不可抽换或退件。
(二)采线上投稿报名:
1.作品请记得下载征文用作品稿纸,以(word)存盘;
2.进入系统报名,上传作品至活动平台,投稿作品一律不可抽换或退件。
五、参赛条件:
(一)投稿作品须以中文写作,且应由个人创作或翻译。抄袭、冒用他人作品、利用他人姓
名参赛或集体创作翻译者不列入评选。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不受理已参加过其他竞赛得奖之作品,并须未曾出版,且
未在任何报刊杂志、虚拟媒体(包括网站、部落格或各种电子出版型式)等公开发表。
(三)参加翻译类译诗组或翻译类译文组征选,须翻译该类所有题目。
(四)获得梁实秋文学奖翻译类首奖者,其后一届,不得应征同一类组奖项。散文创作类则
不受此限。
(五)投稿作品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主办单位有权迳行取消其参赛资格;若于竞赛活动后,
经检举查证属实,主办单位有权追回奖金及奖座(牌),并公布其违规情形之事实。
六、评审方式:
(一)投稿作品送达后,即按照收件顺序编号,参赛者不得更换稿件。
(二)评审作业:采取初审、复审及决审三阶段进行;
1.初审:资格审查,依据征选办法审定
2.复审、决审:作品审查均聘请知名作家、学者或评论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之,以昭公
允。评审委员名单与得奖人名单同时公布。
(三)作品如有未臻水准者,得由决选评审委员决定从缺;或作品水准相当,亦得以同一奖
项并列。
(四)征选类别之评分标准由评审委员开会决议之。
七、发表及出版:
(一)所有得奖作品著作权(包括纸本与电子书等)将专属授权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并由国
立台湾师范大学安排收辑制作、或授权收辑制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费或版税。
(二)得奖作品均在中华日报发表,不另支稿费。
八、征文稿件缴交格式:
(一)作品格式请以主办单位提供之稿件格式(下载网址:),A4大小、字体12级、新细明
体横式排列,并连同报名表一同寄送,一份作品使用一份报名表。
(二)文末请注明字数,字数不符合规定者,不列入评选。
(三)以简体字写作者请自行转换成正体中文打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
(四)稿末单独另起一纸附上真实姓名(发表时可用笔名)、户籍地址、通讯处、E-mail信
箱、联络电话及简历,资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五)上传投稿作品档名为“投稿文类/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九、注意事项:
(一)翻译类译诗组及翻译类译文组之题目,请于“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活动网站下载,
恕不提供传真服务。
(二)投稿作品及资料请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请勿书写缮打作者姓名或个人资料,亦
不得加注任何记号,违者不列入评选。
(三)得奖者须另提供较详细之个人资料、照片及得奖感言。
(四)参赛者填写本活动所须个人资料后,将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保存及删除,本
活动所有个人基本资料,仅作为领取奖项及申报个人所得使用,不移作他用。
(五)得奖奖金均须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由主办单位代扣应缴税额后给付。(依所得税法
规定,机会中奖之奖项价值若超过新台币1,000元,所得将列入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
,若奖品价值总额超过新台币20,000元,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含同一课税年度于境
内住满 183 天以上之外国人、华侨及大陆人士)须就中奖所得代扣10%税额;非中华民国
国境内居住之个人(同一课税年度未于境内住满183天以上之外国人、华侨及大陆人士)须
就中奖所得扣缴20%税额。得奖者须依规定交付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若得奖者经主办单位
通知拒绝缴纳代扣税额,视为得奖者放弃得奖权益,亦不再进行得奖名单递补。)
(六)奖金将以电汇方式送出,汇款金额将于奖金金额中扣除手续费。
(七)本活动之奖品不得转换、转让或折换现金。
(八)凡参赛即视为认同本征文办法,须尊重本办法有关规定,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提出
异议。
(九)办法内容如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主办单位保留解释及变更之权利,请注意活动网
站公告,并以公告为准。
十、洽询电话:(02)77345289 陈静仪 (02)77345286周芷绮
十一、档案下载
(一)请下载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报名表
(二)请下载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稿纸
(三)请下载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翻译类─译诗组题目
(四)请下载第27届梁实秋文学奖─翻译类─译文组题目
进入线上投稿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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