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之前在网上与某人聊天,他是曾在米帝獠牙四巨头某间公司当过SDE,最早是在
亚麻当intern拿到return offer开始出道,经过数次跳槽与转换跑道,他现在是某Unicorn
Startup担任Principal engineer。
然后他就提及了employment at will这东西,说直白些就是劳资双方随时都可以自由自在
terminate雇用关系,表面上,老板要fire人,就不用预告啥的,看起来对劳工非常不利
,不过反过来看,劳工未来有更好的发展,也可以说跳便跳,好些最多2 weeks notice。
仔细想想,台湾也许需要这种制度,双方随时可自由terminate雇用关系,那肯定是有利
于科技业的发展,特别是工程师,台湾的工程师,大家都是知道都得靠跳槽加薪,如果
是employment at will,就更好了,也不用担心因为过长的预告期,搞到最后到手的
offer有可能就这么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