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岸市场大,机会多,有选择相对劳工还是较有利的,
台湾法律有够复杂的,常常一个法就又超越另个法,
还有超越宪法的,这个又是一个法来超越劳基法(,
相较于企业,劳工是弱势的一方,有流动有选择才对劳工有利,
劳动部很有趣,
前几天还出现可以针对产业需要法可以不同对待,
只让劳工更弱势,在台找不到舞台的劳工,要付出更大成本,资讯更不透明,
更可能造成年轻劳工直接到对岸,加多人身的不确定性,求职更加危险
别忘了,强势劳工仍有管道,杀头的工作有人做,赔钱的工作没人做,
都会想法子用关系找人,
(如:XX电那些在对岸当样板的)
这只会让台湾弱势劳工更弱势,基层更一滩死水,吃不饱,而劳工不流动技能更加单一,
各类重大支出下,社福够用吗?劳工晚年更幸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