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补充一下细节,判决书有些地方我看错了。
林松庆的竞业条款应该是跟聘雇合约一起签,所以进公司第一天就签了。
林松庆似乎是在离职隔天立刻关闭银行帐户,连最后一个月薪水都不拿。
睿能创意公司要汇款最后一个月薪水,汇款失败,才发觉事情大条了。
然后睿能火速把285万寄放在法院。
当然,林从头到尾没去法院领那笔285万。
竞业条款写明就是期限两年,但是整个合约没讲补偿金额。
法官的认定,合约没写金额,这一部份就是无效。
林想去哪里上班都可以,公司补钱也没用。
就算真的汇款到林的户头,睿能一样会输。
林关不关户头,其实毫无意义。
林,徐两人离职之后,睿能突然离职率大增。
睿能有员工作证(应该是人资),离职人数突然变多。然后睿能有要求,
每个离职员工都要签离职声明书。但是这些人通通都不签。
林,徐真的在湛积上班,而且是高官。
林,徐都坚持没有用睿能上班时间处理湛积的事务。
两间公司的时间没有重叠。就是离开睿能之后,再加入湛积。
所有离职员工坚持没有人来挖角,只是不喜欢睿能,换工作而已。
看起来其他19位员工没有签竞业条款。因为睿能没提告。
然后离职声明应该对员工不利,所以不签。
只能说林真的很强,应该是研究好几年,请教过律师才动手的。
也只能怪睿能签合约为什么要留漏洞。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