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主管不给离职 要算我旷职

楼主: iFEELing (ing)   2016-07-24 11:43:06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刍)》之铭言:
: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铭言:
: 我觉得你的观念要改一下
: 劳基法是基准法
: 公司规定是内规
: 就像法律没规定学生一定要穿制服
: 但校规规定 就算
: 其实 公司规定是两造合约的概念
: 而且劳基法有没规定不能这样订
: 公司规定没有很不合理情况原则上就要遵守
: 三个月离职提前一星期说 有不合理吗?
: 你觉得你站得住脚?
要讲合约就来讲合约
离职不干就是解除工作契约了 解除了谁还管你公司内规?
要定附加条款是要有对等的
就像要签竞业条款是要付补偿金的
因为害怕造成公司损失所以扣著劳方不放
劳方也是会损失这段时间可以找其他工作的成本
所以预告期的设计就是说 如果在这间公司工作很久,有东西需要交接
那必需提前告知公司以安排交接
三个月以下,而且已经讲明了是试用期,
公司本来就不能合理的预期可以将无法替代性的工作交给他
而公司找不到人替补不是可以扣着人不走的理由。
在这种状况下自订预告期。
有合理吗 站的住脚吗
作者: edfiv (Angela)   2016-07-24 11:46:00
包子不意外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6-07-24 11:54:00
女又:不管!你这样就是坏了皇城里的和谐!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6-07-24 11:54:00
好多键盘律师
作者: godzillabox (核废料)   2016-07-24 11:56:00
软土深掘,就是凹你,吃定新人太菜不敢照正常流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24 12:09:00
他是定性化契约 你可以拿这个跟法官争不过基本上公司没有扣人不准走而是希望你提早说 而不是不爱做就丢下不管 大概是这意思
作者: Ta152   2016-07-24 12:42:00
楼上的打算跳针到什么时候?
作者: skyhome (sky)   2016-07-24 12:50:00
有某人是主管还是人资吗? 不然是一直在跳针什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24 12:56:00
我说的很明白呀 事实上试用期也只是公司方便评估员工的期间 并没有任何效果又何来对应责任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16-07-24 12:58:00
还主管希望勒 主管还希望你不要领薪水最好啦
作者: Ta152   2016-07-24 12:59:00
楼上的可知道公司跟员工签竞业条款若无补偿措施是无效的?更正, 我讲的是dakkk
楼主: iFEELing (ing)   2016-07-24 13:02:00
没有任何效果? 你起薪起假福利离退条件都一样吗?都一样的话再来谈有没有效果公司没有扣人不准走的话找人资办完流程就结束了不用管主管说什么。聘人的是公司不是主管。
作者: southfox (southfox)   2016-07-24 13:08:00
i大说的对 根本不用管主管 我星期一直接找人资处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24 13:08:00
试用期离职 跟任何时候离职就是一样 遵守劳基法 其余当然看合约起薪假福利 不一样年资 本来就不一样 所以我才告诉你那是方便评估员工的期间
作者: Taiwanbiru   2016-07-24 13:12:00
公司合约跟劳基法对干,也算是应该重回学校唸书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24 13:12:00
第一次三个月 之后 一年评估一次
楼主: iFEELing (ing)   2016-07-24 13:12:00
离职的时候就是一样? 那你给福利有没有一样啊? 有再来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24 13:13:00
年资不一样福利本来就会不一样
楼主: iFEELing (ing)   2016-07-24 13:13:00
不要抽换概念了 试用期跟年资是两回事这三个月公司可以不预告解除 劳工就相对的也可以
作者: Taiwanbiru   2016-07-24 13:14:00
公司合约如果有类似绑约这种需求是必须要有实质补偿的,否则是无法成立,自始不存在,即使员工签字。你要员工有特别于劳基法规定的需求,就是必须要有补偿方案。离职必须等到交接完成,这可以提出,但是合约里面就是必须要有损害权益对等补偿,否则合约无效。因为一般人不会无缘无故放弃自己的权利。
作者: zebracoco (公子吃丙)   2016-07-24 13:23:00
dakkk你要不要问一下你任职的事务所法律顾问有关法律位阶问题,任何合约/内规假如与法律相牴触者,合约/内规无效
作者: ibsmalla (smalla)   2016-07-24 13:32:00
是不是离题了啊 重点公司没违法符合内规 拉不下脸吗
楼主: iFEELing (ing)   2016-07-24 13:36:00
公司没违法? 看公司敢不敢扣人扣薪啊...
作者: ibsmalla (smalla)   2016-07-24 13:40:00
扣的话得确就会违法囉
作者: mikye (麦奇)   2016-07-24 15:17:00
跳针跳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24 20:38:00
应该说公司有要求三个月内员工要预告解除 公司相对也要还有 这种约定没有抵触法律
作者: Ta152   2016-07-24 20:46:00
楼上的还想再跳针耶, 真好笑耶.已经有很多版友回文解释了, 你还是看不懂吗?原原po(southfox)从头到尾都没提到他有跟公司签署要离职前需要提早七天预告.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6-07-24 21:59:00
奇怪...某d是人资是吧? 在扯什么呀?
作者: Sex5F (HTC)   2016-07-25 05:42:00
喝,公司要妳走最好会预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7-25 08:43:00
多半会给预告工资 但不用上班
楼主: iFEELing (ing)   2016-07-25 23:36:00
多半咧 平行世界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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