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刍)》之铭言:
: ※ 引述《southfox (southfox)》之铭言:
: 我觉得你的观念要改一下
: 劳基法是基准法
: 公司规定是内规
: 就像法律没规定学生一定要穿制服
: 但校规规定 就算
: 其实 公司规定是两造合约的概念
: 而且劳基法有没规定不能这样订
: 公司规定没有很不合理情况原则上就要遵守
: 三个月离职提前一星期说 有不合理吗?
: 你觉得你站得住脚?
要讲合约就来讲合约
离职不干就是解除工作契约了 解除了谁还管你公司内规?
要定附加条款是要有对等的
就像要签竞业条款是要付补偿金的
因为害怕造成公司损失所以扣著劳方不放
劳方也是会损失这段时间可以找其他工作的成本
所以预告期的设计就是说 如果在这间公司工作很久,有东西需要交接
那必需提前告知公司以安排交接
三个月以下,而且已经讲明了是试用期,
公司本来就不能合理的预期可以将无法替代性的工作交给他
而公司找不到人替补不是可以扣着人不走的理由。
在这种状况下自订预告期。
有合理吗 站的住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