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文的推文 可以看到 很多人说这是不正常.
原原PO本身受害者 也觉得不正常.
低调的凹回来方式,
就在接下来的工作时间上 摆烂摸鱼, 薪水照领.
这一招 要看自己个性 想不想浪费时间跟公司搏个 阿Q式的两不相欠.
应有的做法是
要回加班费 或者补休.
不但合情合理 最低标准来说 是合法的.
一般大家会觉得不要检讨受害者,
没错, 错的是公司方.
不过, 如果劳方都采取了"算了"的想法.
又如何能让资方受到应有的惩罚或压力.
看文的乡民 既不知道是哪家公司 又不是政府单位
有什么方法惩罚资方呢?
别说罚钱没用 (因为太少)
如果真的不痛不痒,
公司方面又何必躲躲藏藏 甚至有专人负责这类投诉,诉讼的事情呢?
一个受害者成功 可能可以带动其他受害者站出来.
惩罚会渐渐生效.
受害者光发文能改变什么吗?
行动才能有所改变.
以资方的角度来看,
有原原PO这样的劳工,
实在是资方的福气啊.
※ 引述《chaoyu (爱上鲁益师)》之铭言:
: 三个月前换了新公司。
: 在三周前接到了一个非常赶的案子,
: 看看时程,非要没日没夜的加班不可了。
: 主管也承认这个 schedule 不正常,希望我尽力做。
: 其实,加班赶案子,对我来讲是可以接受的,
: 毕竟这业界出货常常要抢快。
: 所以,3周来每天睡不到5小时,周末也赔上了。
: 本周一,案子接近结束,端午连假可能会牺牲掉一天。
: 想说那我下周一应该可以补给我一天放假吧?
: 结果主管的答案是,没有。
: 当场理智断线,在试用期结束这天,丢出辞呈走人。
: 很抱歉,贵公司没有通过我的试用。
: 周二睡了一整天,把身体多日来的疲劳解一解。
: 周三去 HR 那里办手续,也把我的抱怨讲了一下。
: HR的回应是,"我们都是这样玩的"。
: 想问一下,
: 凹工程师加班却不给补休 (当然奖金或是加薪,这种要额外成本的更是没有)
: 已经是业界常态吗?
: 因为这家公司是上市的大公司,这样玩真的让我傻眼。
: 先谢谢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