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kskr (僵太公)》之铭言:
: 最近有朋友要离职了
: 谈到说走了今年就领不到分红这件事
: 想一想觉得不太合理
: 分红分的是去年赚的
: 第一次领分红的时候领到的也是按
: 去年工作天数的比例
: 即始他今年离职
: 去年有贡献就应该领得到分红啊
: 这样是否合理?
资方跟劳方的分界在哪?
用责任和风险来说的话,
资方要承担营运风险, 但相对是的非固定的营运利润,
劳方不用承担营运风险, 而是用劳务换取固定报酬。
这点我待过的外商都有做到,
不是说外商是公务员领死薪水, 我待了十年外商,
底薪当然白纸黑字, 但奖金也是白纸黑字写在合约上的,
奖金的发给也是基于可量化的数字,
业务当然是是个人的业绩、
开发者是该团队的专案时程和数量,
达到什么程度会拿到多少钱都是写死的,
最重要的, 那和公司整体赚不赚钱无关,
我付出了我的努力,达到了我的绩效,公司就该给我报酬,
而不是上面赚饱了再分点汤给下面的喝,
上面赚不到钱下面请一起分担营运风险共体时艰,
这算什么激励啊? 莫名其妙的文化
我在讲这种对台湾科技业分红文化的不以为然时,
最常听到的反驳是
"分红是老板对员工的感谢,不是什么给汤喝或风险分担"
嗯... 这就是所谓台湾浓浓的人情味文化吧?
员工怕老板生意做不下去, 所以有赚再分, 没赚就算了,
我实在是承受不了这种人情味,
难怪这么多年只能待外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