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想法有些是误解,有些是我们常被问到的问题,故一并回应。
首先,争取弹休(国定假日)并不是“非法定”福利,
而恰恰就是本来的“法定”权益,这点在我们的懒人包当中有说过了。
再来,我们当然也知道,假如大家都准时上下班,
那么减少国定假日的冲击没那么大。
但你文章开头几句“劳动部检查”、“逼近公务员工时”、“劳工不想到公部门”
实在跟我们的印象相去甚远?
因为这个板随便爬文,都是业界员工对工时太长的抱怨,或者讨论该不该考公职。
主管机关近年是有多做一些劳动检查,也不能说完全没效果;
不过通常是检查过后一段时间正常,不久又故态复萌。
砍国定假日要对劳工没影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if (所有公司都遵守法定工时)
and if (所有公司明年开始都严格周休二日)
then 删除国定假日对劳工没影响,因为法定工时有减少。
但对于科技业来说,第一个if就不成立。
当然你可以说那是公司违法的问题,理论上可以劳动检查、可以罚款,
但劳动检查是多久一次呢?你可知道多的是被罚也不怕的公司?
第二个if,对科技业的RD可能还成立
(其他职种就不确定,像设备也很多要轮周末的)
但对很多行业就不一定,例如服务业可能很难周休二日。
而到了明年,只要每周工时40小时以内依然是合法,
(例如星期一到五上班7小时,星期六上班5小时,周休一日却合法。)
虽然每天工时可能短一点,但完整休息日少了,其实还是影响很大。
的确,我们的懒人包也提到,劳工国定假日维持19天,
是当初公务员提前实施周休二日而劳工还没,
在此前提下为了让劳工也接近周休二日所妥协出来的产物。
从民国90年到现在,如果劳工大致符合上面两个if了,
那现在删除7天只是在清理制度的遗迹而已。
(有人比喻为清legacy code,还蛮贴切)
可是就因为事实上不是如此,
就因为两个if在很多情形下不成立,我们才觉得删除国定假日影响很大。
认为法定工时减少,所以删除劳工国定假日没差的,
只是劳动部站在公务员本位的自以为而已。
至于为什么不主张准时上下班、增加加班费或增加特休?
这是简单的策略选择:施行细则的修改与否,是行政机关自己能决定。
而增加加班费或特休,必须要动到劳基法本法,得由立法院修法。
今天先针对行政单位施压,让他们维持施行细则,难度较低。
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大家也不愿站出来关心,
怎么可能期待难度更高的修法呢?
而且你怎么知道若要求增加特休,
届时会不会有egnaro456跳出来说这样老板只会在精算下持续review人力?
持这种论调,结论就是劳工不能提升任何劳动条件!
最后,说我们支持责任制或不要求准时上下班,这你就误会大了。
误会大到我们不知道如何回应,
就麻烦您自行Google “责任制 电资工会”
“劳基法84-1 电资工会”
“工时正常 大肠包小肠”
可能因为您之前Google错了,才对我们有所误解。
我们是“工会”不是“公会”唷! >.^
※ 引述《egnaro123 (原po是大叔)》之铭言:
: 假议题罢了,为何砍? 一是工时因劳动部检查(这要真心按赞给劳动部)
: 目前逼近和公务员正常工时,相较之下,劳工便不想移动到公部门,
: 老板精算当然是如此(减少弹休),
: 公务员劳工相近是先进之国家政策方向,一来可避免职业对立,二来可保障劳工,
: 不要人允亦充,有时劳工要多想想多方面
: 政院相关人士都不是老板,
: 加休假政治人物何痛之有(政治人物加公务员福利,对他们才好),
: 但弹休增加,老板又不能加工时,只会在精算下持续review人力罢了
: (倒楣的弱势劳工,或是不想加工时的人)
: 目前有个劳基法在那,台湾工时是有被保障的
: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都有工时保障了,还要和非法定的各种福利,那不是和退休公务员
: 非法定的子女教育金,慰问金一样吗? 如此,会有人想当老板吗?)
: (政府非法定支出,政府/政客当然不会痛,他花的是你我纳税人的钱)
: 与其加非法定的工时,还不如要求老板出加班费或加人才是对的方向,
: 要弹休就等同支持变相责任制(因为这些工时谁来出钱?)
: 电电公会这想法,根本就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