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前文所述公务员与劳工工时相近是正确的方向
但若删减国定假日却是拉大公务员与劳工之间的工时差距
而不是劳动部所说的 劳工的休假日会多公务员ㄧ天
因为相同年资的公务员与劳工 公务员特别休假会较多
Ex.九年年资 前者特别休假有28天 后者14天。
这样劳工工时是多14天的
虽然特别休假的上现均为30天
但劳工很少能累积到上限的
(需同一事业单位 不能换公司 公司也不能倒)
也许我有误解 请指正 谢谢
※ 引述《egnaro123 (原po是大叔)》之铭言:
: 假议题罢了,为何砍? 一是工时因劳动部检查(这要真心按赞给劳动部)
: 目前逼近和公务员正常工时,相较之下,劳工便不想移动到公部门,
: 老板精算当然是如此(减少弹休),
: 公务员劳工相近是先进之国家政策方向,一来可避免职业对立,二来可保障劳工,
: 不要人允亦充,有时劳工要多想想多方面
: 政院相关人士都不是老板,
: 加休假政治人物何痛之有(政治人物加公务员福利,对他们才好),
: 但弹休增加,老板又不能加工时,只会在精算下持续review人力罢了
: (倒楣的弱势劳工,或是不想加工时的人)
: 目前有个劳基法在那,台湾工时是有被保障的
: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都有工时保障了,还要和非法定的各种福利,那不是和退休公务员
: 非法定的子女教育金,慰问金一样吗? 如此,会有人想当老板吗?)
: (政府非法定支出,政府/政客当然不会痛,他花的是你我纳税人的钱)
: 与其加非法定的工时,还不如要求老板出加班费或加人才是对的方向,
: 要弹休就等同支持变相责任制(因为这些工时谁来出钱?)
: 电电公会这想法,根本就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