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是!
先由政府列举的台湾一千家重点科技业公司,
然后所有在里面上班的员工,
薪水通通倍数增加,多出来的钱由政府来出,
月薪四万的,政府补百分之五十到六万!
月薪八万的,政府一倍变十六万!
月薪十万的,政府再加码到三倍变三十万!
月薪不到四万的,政府不补助!
以防有黑心老板拿这当借口压低薪水!
钱哪来? 国库出啊!
你们看,韩国中国都倾全力补助,
我们只补助水电、土地、租税、出口补贴这些东西实在太小家子气了!
直接补贴大家薪水,这样大家才会不要命的上班,
这样台湾才有未来!
什么? 这样对缴税的人民和非科技业的公司不公平?
什么公平正义啊? 可以吃吗?
国家都要垮了耶! 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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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在反串没错,
不过就道德法理上来说,
就算这么做,也没当年的分红费用化之前的做法黑心,
至少每笔从政府来的补助都是明明白白摊开来给人看的,
而且政府补助薪水 2009 年也干过一次,
还持续二年,不是什么新鲜事,
这么做比直接 "用骗的" 叫股东买单有水准多了。
(不是股东不该买单,有点水准,不要用骗的好不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