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这样算是被二次羞辱吗?

楼主: sharkpops (T-Rex)   2015-01-31 11:54:06
因为公司先前有大量裁员,
如果刚好其它单位有征求外籍劳工的需求时,
会向当地政府劳工局申请,
但是劳工局只要发现该公司先前有大量裁员的情形,
会要求该公司优先将被裁员的员工安排至新工作,
因为这些工做的薪水都不高,公司不可能付出高人力成本,
而劳基法对于员工减薪的规定相当严格,
公司不可能要求被裁员者减薪,而且当事人也不可能接受~
所以就演变成劳工局要公司取得被裁员者的同意,
说不会回任新职务~
这样公司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劳工局说,
我有问唷,但是他不来上班。
我找不到人,所以跟劳工局说:请给我外劳。
但是这种信都很贱,
会用邮局公文寄送的方式,如果乡民无法收信就会贴一个函在门口,
告知你有公文,请你去邮局领取~
一般乡民都奉公守法,一看到公文通知,想说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
一定会最快时间去邮局领取~
只要领了,该公司就爽了~
因为领取信件后不回函,等同放弃新职务。
如果乡民不领,该公司就无法申请外劳。
所以这些大公司都很无良的~
偏偏我们又无法事先得知是什么信件,因为公文通知函上面没有写寄送单位~
只能说,当员工很苦命了,被裁员后还要被公司欺压诈骗一次~唉
※ 引述《kevin2OO3228 (...)》之铭言:
: 各位大大 好
: 小鲁之前在竹南的小公司担任制程工程师
: 被前公司给裁员
: 可能是不得主管爱,跟我说完要裁我当下
: 就直接要我离开公司,连收拾的时间都没有就走了
: 结果这几天又收到那间公司寄来征询工作意愿调查表
: 不过职缺不是工程师 是 外籍技术员 T______T
: 有这么看不起人吗???
: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5-01-31 12:48:00
这才是真相
作者: kissu5566 (护卫军)   2015-01-31 13:57:00
专业
作者: keith780902 (keith)   2015-02-01 00:26:00
推这篇列入精华~
作者: lucas01 (lucas)   2015-02-01 10:27:00
废话 不然你去想个好方法或开公司阿
作者: bulden (bulden)   2015-02-02 11:49:00
推专业
作者: kay2005 (老了吗?)   2015-02-03 23:43:00
真的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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