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个人意见分享一下。
以前当兵的时候,也没有体罚。可是兵真的都乖得跟猫一样,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呛班长三字经或是打长官的事情。
因为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刑法压在那边,暴行犯上就是三年起跳。至少我在当班长的一年内,没看过有兵敢作乱的,连还嘴的都没有。
原文里面,学生敢打老师巴掌或是恐慌断手断脚,我想就是因为以前也这样搞过但是却没责任吧!可能是校方的软弱无能或是老师本身的妇人之仁??
我想如果老师们蒐集证据之后敢勇于提告,直接伤害罪、恐吓罪提告了,我想这个紧箍咒就会会改成套在问题学生以及其家长身上了。
当然校方一定会想办法动之以情或者是拿出“教育爱”、“替学生想”的大帽子来给你戴上... 但是换个角度想,对方都先不要脸了,我还要脸干嘛?
网络上有一堆针孔摄影手表,可以录影录音的,一只也才一两千。 奉劝各位这点小钱不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