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全教总“补缴”的前题:

楼主: qtrwtr (qtrwtr)   2016-08-27 22:02:37
“全教总”,公然主张老师必须“多缴、少领、再补缴”,在在都会造成老师们的重大损
失。
105年6月18日,“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出席台大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年金改革研讨
会时,表示政府应另立新基金,新基金成立后,若不摊提过往负债,退抚基金的提拨率大
约是21-22%,若要摊提过往负债则飙高到40余%。
以中小学教师薪级625、本俸47080计算,依【张旭政】新基金的主张,就算没有摊旧年资
的过往负债,新基金(提拨率22%、自负40%)的“最适提拨”金额如下:
●每月提拨金额:47080 X 2 X 22% X40% = 8286元(几乎涨成2倍)
●每年提拨金额:47080 X 2 X 22% X40% X 12个月 = 99432元
●20年提拨金额:47080 X 2 X 22% X40% X 12个月 X 20年 = 1988640元
各位老师,按照【张旭政】的讲法,未来新基金成立后,一年就让你多缴损失近10万元,
20年让你多缴损失近200万元,各位老师你能接受吗?
105年6月25日,“全教总”副秘书长【罗德水】在台南佳里国小演讲时说,“全教总主张
以本俸乘以2来当分母,再乘所得替代率(预估70%计算),如此年金改革才能符合公平正
义。”
以【罗德水】的说法,老师退休后,每月只能领月薪的70%。但老师在职时的薪资包含本
薪、加给、年终奖金和考绩奖金,通常是15.5个月月薪。 换言之,【罗德水】的主张成
立若付诸实施,退休后所得替代率将变成(月薪 X 70% X 12个月)/(月薪 X 15.5个月
)=54%,几乎是对砍,比在职时少领了一半。【罗德水】说如此才符合公平正义,各位老
师你能接受吗?
“全教总”在101年9月22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过去员储金年资的给负责任不应打折
,但潜藏不足应由已退人员和未来退休人员及其雇主共同补缴,费率、费用以104年费率
及在职同薪级为准,有一年新年资者,补缴一年。(若补缴后仍不足支付,依法由国家付
最后支付责任)。
104年1月28日自由时报报导,“全教总”【吴忠泰】表示,退抚基金要免于破产,应采取
“分段年资,分段救”的策略,年资在同一区块者采同一标准,已领新制月退又领取公保
优存者减发,财源移入救基金,且官民都须补缴。
但奇怪的是,明明法律只规定政府要负最终支付保证责任,没有规定军公教人员必须要“
补缴”,“全教总”却要求军公教人员额外支付法律所没有规定的“补缴”,想方设法要
帮政府卸责。难道不补缴,政府就可以不负责任了吗?法律可没这么说。
我们以纯储金制85年开始担任教师为例,来计算补缴金额。85年薪级190,104年薪级525
,本俸41755,97年12月31日铨叙部第四次精算最适提拨率:42.32%,104年实际提拨率
12%,来计算补缴金额如下:
●每月补缴:41755 X 2 X (42.32%-12%) X 35% = 8862元
●每年补缴:41755 X 2 X (42.32%-12%) X 35% X 12个月 = 106344元
●20年补缴:41755 X 2 X (42.32%-12%) X 35% X 12个月 X 20年 = 2126899元
也就是85年进入职场的纯新制教师,每年大概要补缴10万6千多元,至105年为止,“全教
总”要这位“纯新制”的“年轻新世代”教师补缴2126899元,将近213万!各位老师你能
接受吗?
http://www.keu.org.tw/keu/newView.aspx?keuNewsId=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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