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大补帖:什么是毁家废婚?
台湾立报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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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日告 安
多元成家草案的目的是在“毁家废婚”?为什么有人支持“毁家废婚
”?“毁家废婚”究竟是怎样的社会?
“毁家废婚”是一种理想性的名词,看起来很耸动,其实仔细谈起来
,也没什么。究竟要毁的是什么“家”,废的是什么“婚”呢?
简单说,现今社会总有一种“正常家庭”或是“幸福家庭”的迷思,
认为一定要长成某一种标准样子才是“幸福”,如果不是这样就不幸
福。这个“幸福”该由社会、其他人来界定?还是由家庭成员自己主
观“界定”呢?
有人认为“家庭”就是要有夫有妻、有子女,才叫一个完整的家。一
个成年人,若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没有结婚,就会被认为“不正常”
、“不幸福”?而催促成年子女赶快找到异性对象成婚,不然就“不
正常”。就算孩子好不容易找到对象结婚,开始逼着这个家庭“生孩
子”,没有孩子的家庭就“不正常”、“不幸福”、“有缺憾”。
没有异性伴侣是缺憾,就不幸福?没有子女是缺憾,就不幸福?单身
者享受单身,同居者享受同居,无子女家庭享受两人世界,这样的家
都不是家?都不幸福?为何总要看“没有”什么,而不看“拥有”什
么?
有人想跟自己的宠物住一起,把宠物视为家人;有人把自己的宠物视
作孩子;有的人想共同生活的对象,不见得是爱人,而是一群好朋友
,因为他们能彼此体解、彼此支持、彼此照顾。但,在“唯一的幸福
家庭标准”下,他们“都不幸福”。听起来很荒谬,但有一些人固执
地,以自我经验、自我家庭为中心,以为家庭成员都有血缘关系就是
幸福?没有血缘关系就不幸福?
主张“幸福家庭”论述者,污名跨国婚姻不幸福,指责隔代教养家庭
不幸福,认为同性伴侣家庭不幸福,批评分居或周末家庭不幸福,甚
至贬低双薪、低收入、身障家庭。他们一厢情愿的认为,只有一男一
女、一夫一妻才是幸福,其他人都不幸福?
“毁家废婚”并不会让“国破家亡”。毁“家”是要毁掉“只有一种
家庭才是幸福”的观点,废“婚”要废的是“只有一男一女才可以结
婚”的这种扭曲法规。藉婚姻制度,并不能保证双方相爱不出轨,也
不能保证关系长久永恒,但婚姻制度的确被某些人所需要,无论双方
是什么性别的伴侣。允许同性结婚,这些同性夫夫、同性妻妻,或跨
性配偶,就得遵守原有婚姻制度的游戏规则,负性忠诚以及其他必要
的法律义务,相对地也享受法律提供的权利。只要“结婚”,自然就
要遵守一整套婚姻规则。
只要有制度,自然会有产生相对应的文化、规范。但我们都知道,在
现有的婚姻体制下,往往受苦的是女性,女性在现今婚姻与家庭文化
下,常容易成为婚姻关系中遭剥削、受委屈的一方。因此,才会提出
“伴侣制度”,让伴侣进入稳定法律关系前,双方得以“协商”,究
竟彼此想要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一起生活?而不需要什么都用主流的
婚姻家庭文化规范个人。
毁家废婚,不但不会让原有的任何家庭、婚姻受到影响,反而让原本
被社会排斥、忽视的家庭,能被正视、承认,不再被伤害。毁家废婚
,就是停止伤害,真正珍视多元的开始。毁家废婚,没有什么好令人
害怕的。
(好性会觉音青年性别工作室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