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po11po11不处分hydra6716

楼主: sitos (麥子)   2013-12-09 20:51:48
※ 引述《diefish5566 (死鱼56)》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你所谓的“补足意见”里面只补充了你对于板主群作为不满之处,
: : 但是并没有解释与板主群作为无关的意见为何也要使用“嘘文”来表达。
: : 我问的是这些无关的意见“为何”要用嘘文来表达,这部份根本没被解释。
: : 既然没有足够的解释来说明那些嘘文不是为了刻意影响推嘘文评价,
: : 而将与该文内文无关的意见也用嘘文来表达,自然就维持板主原本的判断。
: 我用嘘文表达那些无关意见后 自知不妥
: 于后补上与主题相关之意见
: 请问这和hydra6716案有何不同
: 他自知不妥 于后补上他认为的正确意见想避开B3
: : 我澄清的是“你对判决的解释”,不是“你对本身嘘文行为的解释”。
: : 我想这两种“解释”虽然同为“解释”,但实际上所指涉的对象不同应该不难分辨。
: : 如果对于 B3 的部份没什么要补充说明的,那我倾向 B3 就维持 po11po11 板主的原判。
: 同上
不同的点在于,你后来补上的意见,不足以说明“无刻意影响推嘘文评价”。
而 hydra6716 板友后来补上的意见,足以说明“无刻意散布错误资讯”。
这是出于对板上提供的资讯内容作出的解读,而非仅对事件发生的形式进行判断。
如果你认为我对于这些推嘘文内容的判断不正确,可针对我的判决进行申诉。
既然 B3 的部份没什么新的论点或事证, B3 维持 po11po11 板主的原判。
: : 我引用的段落是 D2 的原则性主文部份,后续段落则为对施作细节的解释。
: : 在 D2 的主文部份已经说明其禁止的讯息是“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 : 而后面两个段落分别罗列严重侵权与普通等级,用于进一步说明不同资讯的处理方式。
: : 故在行文逻辑上以 D2 主文部份所限定的私密资讯的属性为优先认定的条件,
: : 若是所揭露的资讯无法与现实人身作出关联,即不符合 D2 认定的先决要件。
: : 在 #1ISyX3fe (Sub_Strategy) 及 #1ITAbM1q (Sub_Strategy) 中,
: : po11po11 板主也已经说明 PTT 帐号不在该条板规的限制范围之中。
: 板规中将电话;手机;住址;帐号;密码并列
: po11po11则将其他四项并列 帐号另外看待
: 我不懂用意为何
: 他句意中的qe70r178rl=diefish5566可不是所谓的受公布资料
: : 因此,若
: : (1) 你认为 hydra6716 板友揭露了“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 : 那么请详述其揭露的资讯如何达成上述的影响力。如果确实有此效果,
: : 我认为这应该要以 D2 进行处分。
: : (2) 你认为 hydra6716 板友揭露了“ PTT 帐号”讯息,符合了 D2 对“帐号”的描述。
: : 则我认为这是板规制定时板主对于板规的说明不够精确所致,
: : 我会要求板主针对板规 D2 对“帐号”的描述进行进一步的厘清并修改板规。
: 二比起一 较符合我的想法
: 进一步厘清并修改板规是之后的事
: 现行板规下
: hydra6716应该受到板规处分
针对板规 D2 于制订当时所规范的范围究竟为何,我有向 memy 前板主查证我的看法。
根据 memy 前板主的回复,当初该板规在制订时,的确是将目标放在
“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而在此一原则下,“PTT的使用者ID”,
并不包含在该条板规所约束的判定范围,且过去也没有相关的判例。
当时所使用“帐号”二字主要偏向“游戏帐号”与“金融帐户帐号”等帐号资料。
由于制订板规的 memy 板主以及目前进行判决的 po11po11 板主皆认为该板规,
其认定范围并不包含“PTT使用者ID”,且依该板规之文字来进行理解,
“PTT使用者ID”亦不包含于“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故 hydra6716 板友所提供之资讯并不受到 LoL 板板规 D2 的约束。 D2 部份维持原判。
针对现行板规 D2 在文字上未强调“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之先决条件,
以及对于“帐号”之认定范围模糊不清,请板主尽速修订板规 D2 以说明其认定范围,
使得板友得以精确了解该条板规所规范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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