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po11po11不处分hydra6716

楼主: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3-12-02 19:50:19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因为这个申诉直接引用了先前的申诉文,但是并没有独立的本文提出新的申诉诉求,
: 因此我先就我先前所看到的几个重点作回应。
: 首先, diefish5566 板友在 #1IQsWZ-l (Sub_Strategy) 申诉文当中,
: 引述了 #1IIg501M (Sub_Strategy) 判决,并对判决的内容加以归纳,
: 认为“于后修正”之行为是“未有充分理由说明”。这个理解与当时的判决相违,
: 事实上在 #1IIg501M (Sub_Strategy) 判决中所处理的案件的讨论过程当中,
: 已经很明确地指出板友有权为自己在看板上的行为作出解释。
: 在该案的讨论当中,我曾询问 diefish5566 板友 (#1IER1Gja (Sub_Strategy)) :
: “请问你为什么在已用很多嘘文来表达对板主管理方式的反对意见时,
: 对于并非针对板主群管理作为的意见,也要使用嘘文来表达,
: 以致于该文的推嘘文评价机制可能因此失准?”
: 并在后续的讨论中提醒,板友解释嘘文行为的重要性 (#1IGg0-wp (Sub_Strategy)):
: “在这个案子当中对你最有利的回答方式,就是回答我在 #1IER1Gja 所提出的问题,
: 让我能够考虑其它可能性,而避免将这些内容与板主管理无关的嘘文,
: 视为试图影响该文推嘘文评价机制的嘘文。即便我认同你之后有补充反对板主之意见,
: 但那仍不足以说明为什么与板主管理无关的意见也要以嘘文表达,
: 也不足以证成该嘘文没有意图影响该文的推嘘文评价。简言之,
: 我需要更强而有力的说明来反对我上述对于本案嘘文所作出的理解。”
: 这样的讨论过程即已清楚说明,在申诉的过程当中除原本在看板中所发表的意见外,
: 我仍然愿意给予板友多一次解释在看板上所发表言论的机会。特别是在这些板规当中,
: 对于违规的认定包含了对于板友发表言论的动机所作的推断。因此我认为发表者本身,
: 具有解释其行为的权力,且我也愿意先了解这些解释以后再判断是否有违规。
: 但在该案件当中,即使经过这样的提问与讨论, diefish5566 板友并未提出解释,
: 并未说明为何在该文下提出与该文无关之意见时,仍要采用嘘文的方式进行表达。
: 由于当时在两次的询问之后都没有得到具体的回应,在“未有充分理由说明”的情况下,
: 才进而裁定维持原判。但整个讨论的过程已明显说明,发言的板友可解释自身的动机,
: 若是发言的动机能被解释,我相信板主会将这样的解释纳入考虑。甚至可以说,
: 我会要求板主将这样的动机纳入考虑。如果确实有强而有力的说明,
: 足以反对当时判决对于该发言的理解与诠释,那管理者就应该考虑那些可能性。
: 很可惜的是在该案件当中这样的解释并未出现,不论是在后续的嘘文或者是申诉的讨论。
我的解释一直就是于后有用箭头补足意见
你不采用我也没办法
我也不懂为什么你一直说
先前的判例是“没有解释” 而非“有解释不采纳”
事实上就是后者啊
: 而在现在这个案件当中不同点在于 hydra6716 板友在提供了错误的讯息以后,
: 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自行修正自己的发言,并且说明提供错误讯息的原因。
: 显然 po11po11 板主也在判决的时候将这些解释纳入考量当中。对于作出这样的决定,
: 事实上并没有违反先前的判例。先前的判例是“没有解释”,而非“有解释不采纳”。
: 在排除这项不正确的引述以后,我看不出来 hydra6716 板友应被判决 B3 的理由。
: 因此针对对 B3 这部份如何认定 hydra6716 板友系刻意散布错误资讯,
: 请 diefish5566 板友能进一步说明。
我是不明白你前面把我解释提出来鞭
后面又一直说我没解释啦
你打字打到一半不会觉得怪怪的吗?
: 其次,对于 D2 的检举,依我目前对 LoL 板板规的理解,板规 D2 的文字如下:
: “在推文、文章或连结中,未经本人允许,以任何隐喻或明说散布、要求、提及、
: 诱骗他人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 其中明确说明私密资讯乃特指“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 以目前申诉所提及的内容,我看不出来 diefish5566 和 qe70r178rl 两帐号之关联,
: 如何作为“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 也请 diefish5566 板友能针对这点,说明被检举的发言如何与现实人身产生关联。
: 最后,在本申诉案中,申诉者并未提供完整之事件相关文章。为在未来查阅方便,
: 请申诉者也将 hydra6716 板友当时被检举的发言该文转录至本板。谢谢。
D2【意图散布他人个人隐私资讯】
在推文、文章或连结中,未经本人允许,
以任何隐喻或明说散布、要求、提及、诱骗他人可指示现实人身之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以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极为严重侵权等级。
严禁以任何方式之意图散布或诱骗行为:
电话;手机;住址;帐号;密码。
以上部分[具文章事后自删追究之责],任何人得以检举其违规行为。
以下[包含但不限定]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普通等级:
真实姓名;照片;相簿;Facebook私人页面连结;PTT站内私人信件等。
以上部分为告诉乃论,若是板友觉得自己的个人隐私资讯遭他人未经允许侵权公开,
请当事者连络告知板主,则板主得以处理之。
请不要断章取义
那仅仅是说明的一部份
D2【意图散布他人个人隐私资讯】这个title并没有限于所谓的现实人身
而细则中也提及严禁以任何方式意图散布 电话;手机;住址;帐号;密码。
他指称死鱼鱼(或他更正的死鱼56)即为qe70r178rl
根据板规 他就是意图散布他人的帐号 应水桶一个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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