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 ToS版 ice0514 判决

楼主: b1236711 (蓝琦)   2015-05-23 07:52:49
※ [本文转录自 b1236711 信箱]
作者: b1236711 (蓝琦) 看板: Sub_GMobile
标题: Re: [申诉] ToS版 ice0514 判决
时间: Mon May 4 18:25:02 2015
※ 引述《ice0514 (五子)》之铭言:
: 一、
: 您的案例与上方两人争吵无关,也分开在不同的公告、判决文中
: 您的水桶判决 #1LD3c3WN (ToS)
: 该文章其他人争吵之判决 #1LDOa4RZ (ToS)
: 请勿混为一谈。
此处是为未参与其事的组长说明,与混为一谈无涉
: 二、
: 此案依据检举区被指名挑衅之bookticket板友检举受理后审理
难道你要表达的事板主没有判断空间,别人说我挑衅就算是挑衅?
: 1.若您只是想说该文的某些人没底子,根本不需要特别加注后半段语句
: 故认为加注后半段的语句属于刻意贬损bookticket板友之行为
: 明确将bookticket板友(中文直译书票)直接和"没底子"这样的语词做连结
: 2.指名道姓的负面、不确定真实性之评论 往往是开启争端的关键
: 此次未惹起争端,单纯是因bookticket板友理解争吵只是违反板规
: 故该板友前往看板置底检举区进行检举
: 并非您的发言没有产生争端,而是对方没有咬饵与您争吵
现有一球在光滑水平面上等速运动
你说的话就像是说
他其实是在做简谐运动,只是他没有接上弹簧而已
“并非此球没有在做简谐运动,而是此球没有接上弹簧”
挑衅的定义清楚明白,既未引起争端,岂容如此强加解释?
: 此人发言并无挑衅之情事
: 该发言指是陈述一客观事实
依照上方,本人无挑衅事实,亦因当事人检举挑衅即被定罪
watchr 亦觉得遭受挑衅而提出检举,却未见对方遭到水桶
板主,ToS板之平也,一倾而板上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
: 您的发言评论并非对游戏内容做讨论,而是有攻讦、贬损其他板友之情事
攻讦,教育部国语词典的解释为“举发他人过失而加以抨击。”
http://goo.gl/mkUZna
我既未举发他人过失,自然不算攻讦
请板主停止尝试将越来越负面的词语加诸本人身上
此处的贬意已经远超本人使用的,贬意微乎其微的“没底子”一词
贬损部分,该说板上都不能贬损他人吗?
即使只本人一人,也有多次检举未获回应
真要禁绝贬损,也不会从“没底子”这样的语句下手
: "针对单一板友" 的负面评语并非看板讨论游戏相关内容
: 此行为是造成看板争吵纷端的源头
: 且该文bookticket板友也未参与讨论,也未被其他人提及
: 您却刻意要在文句中提及一不相干之板友且与负面语句连结之
: "针对单一板友"、"贬意语句"、"非必要之语句使用"、"非相关话题讨论"等多方条件
: 均显见此发言有挑衅之情事
: 故板主判定
: 对bookticket板友挑衅之行为成立
: 予以水桶七日
再为你附上一次挑衅的解释与传送门
“故意惹起争端”http://goo.gl/6Yl6eM
板规上书明挑衅,板主却不依挑衅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判决
反而自行提出四个条件,再用“显见”一词跳过推论过程
如此得到结论好不容易
"球在光滑水平面上"、"旁边有一弹簧"、"该球在弹簧无伸长量时有初速度"
均显见此等速运动的球有简谐运动之情事
我不认为这样是符合一般认知的。
: 该案并未给予您或dklassic任何的违规惩处
: 咦,我现在才知道有此签名档
: 不过我这边单纯以板务的角度回答您的问题
: 板主一直都受公评
: 我已对于谁对我有意见很无感了
: 我并不认为我对您有任何怨怼,不要自己觉得我讨厌你阿.....
: 您的案件基于回避原则,ToS看板的申诉会由另外一位小组长进行审理
: 若是只有一名小组长的组别,会由群组长进行审理
: 我在此案中的回应仅代表ToS板板务立场
我此段原属节外生枝,组长处理时应可不予理会
因退注一事已对我们造成相当大的不便
虽说当初多重分身查询若是由另一组长处理,也可能送件可能不送件
但从目前结果来看,自然是多一层审查多一层机会
既然你知道回避原则,为何 ToS 板的多重帐号申请仍是由你向帐号部提出?
自不免落人口实
: 此次公告中仅对于您和您室友因地缘关系可能产生的"代发"行为
: 做出更进一步的判断准则说明
: 避免产生代发争议、违规行为时您辩称不理解为何有违规
使用我的神魔之塔帐号,并不是代发的充分条件
因此特别说发攻略文必须附上影片证明非我的神魔之塔帐号
亦不能说是“代发”的判断准则
此处手段与目的不合
: 您是否理解PTT水桶(禁言)处罚的目的和运作方式?
: 我在公告中也有说明为何要做此规范,以下引用
: #1LD3c3WN (ToS)
: ============================================
: → asjh612: 什么时候ptt水桶也管到游戏里面来了..住一起错了? 是不是 04/20 09:04
: → asjh612: 分身帐号 不是板主判定吧 04/20 09:05
: 回到PTT 水桶的本质来说
: 就是以"禁止发言"的惩罚,来吓阻使用者违规
: 若是水桶无法真正的禁止其发言,那这惩罚就没有任何意义
: 对于其他受水桶惩罚的使用者不公平
: 对于害怕被禁言而遵守板规的板友也不公平
: 也是因此,比较大的看板多半会有分身条例
: 这件事情的限制,目的上是一样的
: "避免受水桶者规避禁言的罚则"
: 所以会在这边特别说明跟禁止
: ============================================
: 以上
: 此行为与行为人无关,板主方认为这是必须给所有板友的公平
: 故才会对于代发之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
: 若您认为您的文章对于看板和广大板友是有帮助的
: 那您更应该珍惜您的发文资格
: 避免违反板规遭到水桶处罚而无法发文
: 而非
: 违反板规后再来以
: "代发文章" 的行为规避您因违规而遭到的禁言处罚
本人知道你做此规范的原因
但如同前段所述,手段与目的不合
你写出这段的时候已经默认立场,前篇攻略文就是 dklassic 帮本人代发的
那本人是有理说不清
须知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
见上一段引言部分第三行,不管我说什么
你都可以帮我安上辩称这样的一顶帽子
下段的“名目”也略有此意
: 或是
: 用"板主限制看板功能"、"板主箝制发文自由"、"板主迫害板友"
: 等名目进行申诉要求解桶
这三项我是针对后半段的申诉,新增条文的部分所提出
抑且主体乃是:无罪推定原则、禁止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恣意原则
本人要求解桶的原因为:罪刑法定原则、平等原则、比例原则
: 另外
: 我亦未收到 b1236711 或 dklassic 任一人对于此案之异议或询问
: 至今才知您对此案判决有诸多疑惑和不理解之处
: 望您下次有疑问时先与板主方沟通
本人于 4/24 寄出第一部分的申诉信
4/26 才想起第二部分也大有问题,想说 72 小时期限转眼即至
等收到回信之后一并寄出就是
孰料你并没有沟通的意思,一直到 5/3 仍未收到回信
是以迳向组务提出申诉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5-05 00:08:00
呃,所以这沟通部分是...???
楼主: b1236711 (蓝琦)   2014-05-05 06:11:00
嗯 目前看来未获共识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5-05 23:07:00
一定是没有共识才会到组务板,这我没问题。但是,你们对于“有无沟通”这件事也没共识,这就比较奇怪....
楼主: b1236711 (蓝琦)   2014-05-05 23:16:00
沟通信件转录在下方(#1LHqeLL9),未获回信信件中主要为撤销水桶的部分,自行新增板规部分未加着墨(即为申诉原文中,以分隔线隔开的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本文末段是说明信件中未提及第二部分的原因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5-05 23:27:00
那么,针对第二部分,没有进行沟通就申诉是不行的。基于板主已先回复,在此询问板主是否视组务板回文为“案件沟通”,或者需要申诉人和板主再去进行信件沟通?另外,72小时期限是…?没有规定72小时内得上诉否则无效喔你可能误会组规的意思了。:)
楼主: b1236711 (蓝琦)   2014-05-06 00:54:00
哦我是指 二、(2):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提出申诉所以以为一般板主会倾向三天内回复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4-05-09 01:28:00
对于"沟通" 产生没有共识的原因 是我的错误..我在看信之后,没仔细看 误以为申诉人找pzboy沟通判决想说"阿怎么不是找我..." 就没有去处理,结果是我自己完全误会该封信件内容.另,目前确实还在沟通过程中,之前因板主方问题未与申诉人对此案件进行沟通。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5-10 01:19:00
ok,本案回到沟通程序,从板主推文 05/09 01:39 起算,72小时后若仍无共识或板主未回信,即可重走程序。
楼主: b1236711 (蓝琦)   2014-05-13 03:08:00
无共识,组长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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