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yun318 (君心无语)
2018-06-03 00:50:36【仅针对arl板主回文及本次申诉的有关重点回应】
: 价钱为何一定要用数字?
→但mobilesales板规并未限定仅能使用"数字" 所以数字可 文字自当亦可
: 今天版面怕被利用低征高卖
→你能保证用数字就绝对不会有此疑虑?
如果全面用数字还发生的话你要怎么谢罪?那因“文字”被桶的人你对得起他吗?
你这到底是过于杞人忧天?还是权力滥用?
(勿忘你才因某人桶你 你因而称他滥权 是X皇 言犹在耳R 换了位置换脑袋?)
: 所以我的认定就是要用阿拉伯数字
→那就请写明于板规 重点在于今日板规就是没有限用阿拉伯数字这几个字
: "千"这个字确实不代表一个明确的"数字"
→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很明确 因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日常观念
然后各级法院全部认为要以文字为准 全台各地也都这样使用 请参考:
千元以下
https://24h.pchome.com.tw/store/DYAI5M
买饮料爽赚9百!妇人百元硬拗付千元(三立,2018年5月8日)
https://goo.gl/UPKRsC
假的!冷气大厂遭盗图 直销网卖冷气千元有找(三立,2018/04/26)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73037
千元以内吃到饱
https://goo.gl/kUt7Pv
arl板主所谓的应该以数字为准 法院却认为以文字为准 多笔判决(仅列举四例)如下
https://imgur.com/a/XckfmJY
https://imgur.com/a/AKqu6t8
https://imgur.com/a/564ChLU
https://imgur.com/a/cH1P17u
: 我板规已经写明了
: d‧价格: 贩卖、征求、交换物品无明确价格。
: 千元以内 叫做明确价格?
→你已经在“arl板主无故水桶且不理来信(3)”回文中
言明“1000以内”不会被水桶 也就是说“1000以内”没有违反板规
而“千元以内”就是“1000以内” 二者相同 自然也没有违反板规
否则若“1000以内”是明确价格 “千元以内”却不是明确价格 岂不矛盾?
你去某板征求询问这个问题(千元以内是明确价格?)却没人支持你 不是更理解?
相信你也无法透过任何道理来说服大家 这“千元以内”不是明确价格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8-06-03 04:27:00不用跟我鬼扯什么法院..今天我就是呛明了法院管不到我
作者:
crc2121 (骑蜗牛甩尾)
2018-06-08 10:02:00你应该才是公然的断章取义。你自己贴的连结标题是文字呈现,内文却为数字呈现与文字呈现有明确一、壹、二、贰...等。你快去上法院吧!我很想知道起诉状怎么写?我答辩状和近三年的五起判例都准备好了。内文用文字呈现甲式‘千元以内’和乙式‘一千以内和壹仟以内’,由法官的心证来判断甲式和乙式哪一个才是明确的价格。再进一步,内文用文字呈现甲式‘千元以内’和数字呈现乙式‘1000以内’哪款实属明确价格。你内文根本就是没有标示出来明确的价格还提一堆案例不同的新闻与断章取义的判决其中一段。版规三、d‧价格: 贩卖、征求、交换物品无明确价格。你就是违规。
作者:
arl (花若离枝)
2018-06-08 11:47:00好笑喔我在别版发文到底干你屁事?居然脑补我去黑特版询问?你有事吗?你要脑补那是你的问题少在那自动脑补
作者:
exam03 (Nex)
2018-06-08 13:46:00黑特文跟询问文…差别这么大不会分不清吧?
作者:
crc2121 (骑蜗牛甩尾)
2018-06-08 22:46:00等你告了再论述。还退堂勒!你提告的部份先被驳回。要我拿出判例,等你上法院的时候,我就拿出来打你脸。有民事诉讼arl可以委任给我,那你就继续想像,你若真懂法条与判例?你就不会断章取义。我和arl若触犯刑事一样各自自诉在侦查庭跟检察官交代清楚。民事诉讼可以请任律师也可以委任非律师。说要提告的人还不知道是谁?你礼拜一先去问你的律师再来打嘴砲。你最好问清楚第一程序问题和第二事实问题。你不要到最后你找的律师都不想帮你。只要在民事庭arl愿意委任给我,我会如你所愿在法庭上把你的程序及事实问题依依让法官知晓。最后在民事诉讼完结,根据你的不实指控及其他部份也尊重你送到旁边地检署。你不要老提说谎这词,谁在说谎谁在胡扯谁才是断章取义判例与新闻标题...等不就是你吗?你自己发的文章,你忘了吗?你不是要提告吗?快来让民事庭的法官来让我们和你言词辩论。我就讲白了,我就等着你的民事诉讼;你不是吵着要提告?你之所以不敢就说明了,你自己心虚,然后再来不实指控与其他骂人言词。你现在说的都是个屁,等你上法院再来,你自己都说要上法院,一切就由法官来判,你以为你是谁。你自己未依版规,径而触犯版规三、d之后,再来断章取义及截长补短法条、判例与新闻标题,其中还有不实指控与不堪言词。你都要提告,你在这里发文回文只会显得你自己心虚。我先前就说了民事可以自述,何来刑事可以?开侦查庭一样可以自述,等上刑事庭才需要律师陪同。你看看你自己,你真的很会很爱断章取义和截长补短,你不是要告,法院民事庭和地检署侦查庭我会向法官交代,我不需要跟你有任何提报。是要告,法院民事庭和地检署侦查庭我会向法官及检察官交代,我不需要跟你有任何提报。你违规就是违规!你先前说要提告,请自便之。你违规就是违规,你就继续狡辩、断章取义及截长补短,你也就继续心虚长久与此之。呵呵最先是谁说要提告?说提告还真是...你就继续扯吧!我还是重申一次,你就违规!看清楚听清楚。你就继续断章取义和截长补短你那法条、判例和新闻标题,你要不要提告你说了算,反正你这种人就是不敢把你自己违规的事情搬上法院就是了。我到想知道你这违规事件,上了法院后被民事庭的法官及地检署侦查庭的检察官打脸的画面可以想像的到。你前面发文要告还真的是初一十五四季不同。
作者:
han999 (铠材校直定尺切断机)
2018-06-10 14:37:00j大先前说要上法院提告现在演到哪里?不告了@@"a我一直都在看两位版主和j大激斗嘴砲!顺便问一下,下届我可以选版主了吗XDDDDj大你这样母汤喔!你先前发文说吉a大民事后又要吉a和c大~现在你又把你先前说的话吞回去...j大你把你违规的问题送到法院走民事诉讼吧~~~~~~不然法官真的不知道你在拱啥毁?我支持j大你,即使被一审法官打脸,还有二审,还有三审最后法律审。j大千万不要怕丢脸!其他乡民们不会跟我一样在这里关注。我们乡民就等j大您了@m
作者:
crc2121 (骑蜗牛甩尾)
2018-06-10 17:46:00楼上,正确来说是,他触犯版规,他自认为是对的,结果被arl版主捅了!接着他写信给我和arl,结果没有人回信给他,然后接着他就开始搬法条与消保法,再来说要提告;一直说自己的行为是合乎规定,可是版规就是这么订。然后开始说版主论点有异,不合消保法和民法;接着说要提民事诉讼,再来又开始提我和arl触犯刑事要到地检署提告。可能后来有人跟他说他应该是告不成,怕丢脸所以又说不告了吧?简述之,他要提告走民事诉讼,再来要提我和arl触犯刑事要到地检署开侦查庭;后来他又不想了就这样子。回到这里又开始嘴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