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Headphone板主zabonyuzu之禁言水桶处分

楼主: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6-09-27 03:48:25
版主表达无意愿且无义务*向使用者说明“对人不对事”的具体事证在哪。
并且表示“规则是这样,我是板主,我认为你有违规所以水桶你”*
使用者hydeless将 zabonyuzu版主的判决视为有敌意的自由心证
因为他拒绝向使用者说明,拒绝举证,拒绝提出引用的版规
并且建议使用者跳过与版主沟通迳行向组务反应,明显违反组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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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节录自申诉文末段所提出的质疑
我稍微说明一下拒绝向使用者说明,拒绝举证,拒绝提出引用的版规这三点疑虑
我认为我在水桶公告就表示该使用者的推文尺度违规,哪一段话违规也节录清楚
而我在水桶后第一次回信给使用者的第二段如下
"我水桶你是因为我觉得你的讨论方式近乎是挑衅跟你观点不同的人
一些不雅的名词针锋相对在板友上而不是事情上"
我认为已足够清楚标明我处份的原因跟立场
使用者认为我的判决是有敌意的自由心证,
如此丰富的想像力我无权干涉,辩论也没有意义
既然双方没有共识那就只能寻求组务的管道解决
另外该检举者被处分的理由我在叙述一次重点,就是对人不对事
本版推文尺度罚则如下
惟为维护板面秩序,对于特定板友有挑衅、谩骂或人身攻击等用词,
限本人来信检举由板主受理后定之,板主视情况水桶7日到30日
对于产品之针砭不再此限。
黄色字体的部分已说明清楚,对于一些不雅的用字跟挑衅,只有在产品上不再此限
而板友hydeless在文章#1NqIKXNT中,许多揶揄跟挑衅的语气都是建立在其他板友之上
且检举文的第一篇,hydeless板友在节录本板板规的时候
也有意无意的的"遗漏"板规中那一段我标为黄色字体的部分
我认为这样的申诉文本身就应该是无效的
于法,我的判决完全依照板规而走
于情,可以看到水桶文下板友一面倒的支持判决
因此于情于法,我认为此判决都是相当合适不过的
耳机板板主 zabonyuzu
作者: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2016-09-30 02:23:00
请问申诉者还有其他意见要补充的吗?
作者: hydeless (海德)   2016-09-30 08:24:00
1. 对于Z版主至今仍无法列出使用者哪篇文章违规,哪个推文违规,是否有针对ID个人进行人身攻击,而非指涉族群哪些是对谈而非针对无发言无推文个人进行攻讦?哪些是挑衅语气?标准为何?全部没有举证。使用者感到遗憾,没有提供上下推文当证据的指控判决,很难让人不去感到有敌意的个人化判决。2. 并非辩论没有意义或是没有共识,Z版主才拒绝沟通,而是他对组务规定理解有错误,认为使用者可以迳行跟组务申诉(至今这个与站规相悖的规定还摆在版规上)如此拒绝沟通连解释举证都懒,配上公告轻蔑连列举都都懒很难让使用者不去认为管理者对使用者存在着霸权的意识,不去感觉到此判决是没有敌意的公正判决。以上。
作者: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2016-10-02 01:59:00
请申诉人以回文方式回复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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