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耳机版版主你好,我有水桶的疑问请您释疑?

楼主: hydeless (海德)   2016-09-10 01:13:08
※ [本文转录自 hydeless 信箱]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标题: Re: 耳机版版主你好,我有水桶的疑问请您释疑?
时间: Fri Sep 9 23:44:02 2016
我没有义务要对你举证什么
规则是这样,我是板主,我认为你有违规所以水桶你
若你有不满或委屈,可以寻求组务那边的申诉
我水桶你是因为我觉得你的讨论方式近乎是挑衅跟你观点不同的人
一些不雅的名词针锋相对在板友上而不是事情上
另外你提到Kaede5908的发言,我想意思应该是认为我双重标准
你的发言有违规,我并没有说他的就没有
只有你被水桶的原因是因为只有你被检举
以上
※ 引述《hydeless (海德)》之铭言:
: 1.
: 版规如下:
: 对于特定板友有挑衅、谩骂或人身攻击等用词,限本人来信检举由板主受理后定之,
: 板主视情况水桶7日到30日。
: 我不知道讲人肥宅有人要拉椅子坐,就是“挑衅、谩骂或人身攻击等用词”
: 我从来没看过有人在各大板上因为这个用词而被界定
: “重大违规”而且没有警告直接将使用者水桶的
: 2.
: 水桶公告:
: “后面越来越过头,对人不对事 依板规水桶30天”
: 请举证“越来越过头”
: “对人不对事”
: 我推文讨论都是别人推文的言论乃可受公评之事。
: 推文里面叫人秀身家,酸人几千万音响系统,难道就是“对事不对人”?
: 难道不允许跟这种人对谈:
: → Kaede5908: 你可以挺可以高潮啊可以护航,就只是又一个8+9躲在PTT 09/09 14:14
: → Kaede5908: 而已 09/09 14:14
: 这样就是涉及“对人不对事”?
: 难道这样没有人身攻击?
: 我从头到尾都在讨论版友表示意见在我看来之荒谬无聊之处
: 难道这就是挑衅?难道板友的意见不是可受公评之事?
: 麻烦请举证实际我挑衅的语句与理由以致裁罚至水桶。
: 感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