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hydeless 信箱]
作者: hydeless (海德)
标题: 耳机版版主你好,我有水桶的疑问请您释疑?
时间: Fri Sep 9 23:30:51 2016
1.
版规如下:
对于特定板友有挑衅、谩骂或人身攻击等用词,限本人来信检举由板主受理后定之,
板主视情况水桶7日到30日。
我不知道讲人肥宅有人要拉椅子坐,就是“挑衅、谩骂或人身攻击等用词”
我从来没看过有人在各大板上因为这个用词而被界定
“重大违规”而且没有警告直接将使用者水桶的
2.
水桶公告:
“后面越来越过头,对人不对事 依板规水桶30天”
请举证“越来越过头”
“对人不对事”
我推文讨论都是别人推文的言论乃可受公评之事。
推文里面叫人秀身家,酸人几千万音响系统,难道就是“对事不对人”?
难道不允许跟这种人对谈:
→ Kaede5908: 你可以挺可以高潮啊可以护航,就只是又一个8+9躲在PTT 09/09 14:14
→ Kaede5908: 而已 09/09 14:14
这样就是涉及“对人不对事”?
难道这样没有人身攻击?
我从头到尾都在讨论版友表示意见在我看来之荒谬无聊之处
难道这就是挑衅?难道板友的意见不是可受公评之事?
麻烦请举证实际我挑衅的语句与理由以致裁罚至水桶。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