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季节来临
看到了一项税金
让我想起这篇贴文
或许有人会说
怎么可能真的有”下去领500”这件事
在此补po
※ 引述《s001582000 (仁杰)》之铭言:
: 是这样的
: 小弟我于去年8月于此公司离职
: 看到同事发文
: 尬广跟上
: https://pttweb.tw/soft_job/m-1473427024-a-213.html
: 今年三月该公司hr希望我删文
: 我也不想再滋事 配合删文
: 经过hr确认后 公司也肯定我配合
: 于是给了我500元 表示这是3小时加班费
: 我离职近半年 拿到了3小时加班费 而且才500?
: 几天之后hr发现网络上还是搜寻的到该篇文章
: 我解释是被pttweb转载之后
: 我就不理他了
: 4/1被通知再不处理依法办理
: 8月左右收到律师信
: 11月收到传票
:
: 今天收到不起诉处分
:
: 检官认为我是在陈述事实
: 并不涉及妨害名誉 加重毁谤
: 以上均为我个人经历
: 请各位三思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