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第一次被炒鱿鱼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2:17:57
保密的部分说人家自己对号入座完全站不住脚,云X电信,疯X麦克,专案名称都讲出来,
几乎交叉比对就知道的事情,还想认为自己没有泄密?
更何况聘书还故意把人家公司logo流出,看logo也知道那间,还想说自己站得住脚?
心态可议,准备被资方吉死吧!这种不好好吉死,杀鸡儆猴,以后这件公司怎么管理内部
新人?一定要吉死你的啦!慢走不送!
为了避免删文,用回文来备份一下。
如果要我删文,私讯给我,价钱好谈。
XD
※ 引述《g001613001 (阿月)》之铭言:
: ※ 引述《lanchin ( )》之铭言:
: : 我们公司不是接案公司,我们在做云端总机的创新整合性服务。
: : 接的所谓案子,是要使用我们公司相关服务的电商客户。
: : 你知道你签了工作内容的保密协议书吗?
: : 为什么你会觉得打了一个X或是简单的马赛克,就免责呢?
: 至少我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在说贵公司。
: 倒是你们自己跳出来,说是你们,这我就没辙了。
: : 让你尝试的部分,只是其中之一。
: : 你说结案就请你走?提供给客户测试ios只是告了一小段落,而且并不是你告的段落

: : 一年多的ios开发资历。你说你想要挑战高薪,还跟公司约了依能力谈薪的期限。
: : 公司听了你的面试自我描述,我同意你的条件也愿意给彼此合作尝试的机会。
: : 而你实际上做为工程师的能力足不足够胜任?我真的不想在这里跟你打口水笔战。
: : 你的问题并不是native或hybrid或所谓规格文件的问题。
: 我这边说的提交给客户,描述不够清楚。
: 确实是一个阶段的版本交给客户,我并没有说清楚,让你们误会。
: : 一个FCM推播的功能测试,
: : 可以搞到客户来质疑我为什么在正式的环境发了一堆“test"的讯息。
: : 你如果对code真的不服,我们可以翻Git来战。
: 这个FCM的测试的部分就比较好笑了。
: 我这边有证据可以证明不是我的问题。
: 有需要我再贴上来。
: : 二周的时间,我判断不适任,不想要再浪费彼此的时间。
: : 我认为你可能可以在别的地方有更好的机会。
: 恩,所以我也只是奇怪在贵公司的工作流程。
: 是否是正常的,想要请教一下其他工程师前辈,
: 看看是不是没有规格书,也没有交接文件。
: 就要能知道怎么处理一个专案的许多BUG。
: 没办法处理就是自己能力不足的问题。
: : 实际离职日(9/30),资遣费按照劳基法计算公式二周是一千元左右。
: : 公司给的对应条件是多给了你二天有薪假。
: : 计算你的离职日是(10/4),等于多了八千元。
: : 你觉得好心的网友会算,公司的人资不会算?
: : 公司是希望让你有找工作的余裕,也感激你这二周的努力。
: : 你要不要领非自愿离职书?要不要在资历上留下被资遣的纪录?
: 我很乐意领非自愿离职书唷,但是约谈我的时候,只说给我两天的有薪假。
: 然后就叫我马上可以收拾回家了。
: 按照劳基法要给我的非自愿离职书,还有十天的预告工资,就完全没说要提供了。
: : 这是给你的选择,公司从没有说不愿意给你。
: : 你在你的公开脸书跟发文上毁谤影射我们是在搞申请紧急补助的、
: : 找人并马上随意解聘人的诈骗公司,才是你可能会被告的原因。
: 我在脸书跟朋友聊我被炒鱿鱼的原因,结果人家说有其他新创公司有这种操作手段。
: 请人进来又赶快赶走,来请补助。
: 我看到回答了可恶,中奖了。
: 这样你们也可以认为是在说你们。
: 我也没办法。
: 谁知道你们还会追杀到我的脸书来。
: 真可怕,跟朋友在脸书上聊天,又不是到处分享文章宣传你们公司有问题。
: 还可以说因为这样要告。
: : 影响公司声誉、影响客户声誉、影响愿意加入敝司一起努力的朋友,是我们的实际损

: ?
: : 至于其他描述不实的部分,你自己已经部分修文删文。
: 我修文只有在下面额外加注补上新内容。
: 根本没删文这回事,你是PTT管理服务器的人吗?
: 如果有看到我删文的操作的证据,请贴出来,别乱抹黑我。
: : 如果你觉得自己没问题的话,为什么要修要删呢?但也已经截图,望你好自为之。
: : 你为什么会觉得在网络上随自己的意发文讲话,只要修改删除,就没有责任了呢?
: : 你如果之后还有疑虑就请法务处理了。
: : 我们还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创新梦想,
: : 我们还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创新梦想,
: : 公司正在成长阶段,开出的职缺也不只一位,希望真正的高手来加入一起合作进步。
: 恩,也祝贵公司找到想要的好人才。
: 虽然我还有很多从前几任的IOS听到的内幕可以说。
: 但是为了贵公司着想。
: 我就还是不说了。
作者: bheegrl   2017-10-01 12:21:00
你别没拿到钱就先被告恐吓取财了
作者: lance70176 (十三夜)   2017-10-01 12:21:00
我不认为哦 有遮没遮在法律上完全是两回事 暗指跟明说完全不同
作者: lulufufu (lulufufu)   2017-10-01 12:22:00
带风向? 这件事他们双方都还有得吵 XD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2:23:00
怎么可能,回文这行为本身有任何人身威胁吗?或是回文是与法不容呢?2F,那logo露出呢?别忘了公司logo是CIS企业识别的一部分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2:25:00
有问题去法院吵啊 少在这嘴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2:29:00
楼上没看懂吗?我又不是关系人干嘛去法院,我只是回文而已https://m.imgur.com/a/Wbm0q
作者: StarRoad (知道越多了解越少)   2017-10-01 12:33:00
保密协定最好保这种地方啦,那是不是跟别人自介我以前曾在XX工作过,也泄密了?先举证非可受公评且公司蒙受损失再来说
作者: RapidGrowth (Jasper)   2017-10-01 12:35:00
自以为
作者: evil2004 (忘却深渊)   2017-10-01 12:35:00
.....
作者: xvid (DivX)   2017-10-01 12:37:00
恐吓取财很有趣吗?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10-01 12:44:00
你这好像可以告恐吓取财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2:45:00
没有恐吓喔我有说不付钱会怎样吗?
作者: shiauji (消極)   2017-10-01 12:47:00
刑法第346条第1项恐吓取财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所有,以恐吓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同条第2项为恐吓得利罪:“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本罪所要处罚的行为是行为人以恐吓手段,而向被害人索取财物或财产利益的勒索行为。赞赞 我问一下法律系捧油他的见解一下
作者: RapidGrowth (Jasper)   2017-10-01 12:50:00
是否该备备份
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17-10-01 12:50:00
拔草测风向
作者: Ghosso (居关)   2017-10-01 12:50:00
XDDDD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2:53:00
不法利益指什么?哪里有不法的事吗?我自己的文章想要我删文得经过我同意不是吗?我的同意是有条件的,不行吗?这只是服务业的正常行为罢了更何况版风不是严禁删文吗?呵呵
作者: zkdzvy22 (Redfour)   2017-10-01 13:01:00
文章下面的引述并不是你的文章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10-01 13:03:00
你这不是服务业的正常行为。你利用别人怕被告的心理借机取财。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01 13:04:00
恐吓取财还在该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3:05:00
引述是系统功能啊,那下一篇帮我备备分的怎么说?呵呵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01 13:06:00
我备份没和你拿财务,我只是不爽你恐吓
作者: zkdzvy22 (Redfour)   2017-10-01 13:07:00
备份并没有恐吓你啊 呵呵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3:09:00
我没恐吓啊,我备分也是不爽他抹黑啊,但是我提供删文的弹性而已,他可以不要删文啊,不强迫的,我又没逼他一定要求我删文那b大,我知道你备份是有目的的,私讯给你谈个价钱如何?我知道你公开场合不想表现的太难看而已,你有形象要顾。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01 13:11:00
那要钱是什么回事?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3:11:00
等等私讯B大你~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10-01 13:12:00
顶新也觉得自己是无辜的啊
作者: Roderickey (卖蒙拔郎耶)   2017-10-01 13:12:00
价钱好谈?
作者: zkdzvy22 (Redfour)   2017-10-01 13:14:00
所以是承认要取财 没要恐吓了 哈哈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10-01 13:14:00
你上面的推文是在诬蔑b大吗?我好奇这样的推文算不算妨碍名誉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3:15:00
不我是称赞B大手腕高超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01 13:16:00
.....你是反社会人格吗
作者: starengram (咕噜咕噜)   2017-10-01 13:16:00
这篇。。。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7-10-01 13:17:00
你就不要自删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10-01 13:18:00
现在的重点不在你怎么想,在你打出来的文字带来怎样的影响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10-01 13:20:00
菜逼巴的引战文看了就想笑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3:20:00
为何收费就是恐吓取材?不懂你们耶,所有服务业只要收费就是恐吓取材?要我花力气进来操作系统的删除文章功能不能收服务费?嫌我贵的话,他也可以找版主删啦,有比价空间的!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01 13:21:00
..........你赢了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7-10-01 13:24:00
(呵欠) 原来是来赚P币的
作者: popcool (我不懂)   2017-10-01 13:32:00
你比当事人两方都还恶心
作者: cokellen (cokellen)   2017-10-01 13:35:00
XD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10-01 13:35:00
我删文是因为不想和思想有问题人瓜葛@@你自己自high就好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3:35:00
所以可以称做“第三方金流”?FinTech rock!B大,我懂我懂,场面话一定要说的。B大就是个知明答礼的君子,难怪口袋麦克麦克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10-01 13:41:00
......到底是吸了什么才会变成这样啊XD
作者: s06i06 (三条鱼)   2017-10-01 13:43:00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10-01 13:47:00
楼上id跟我好像!我吓到了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7-10-01 13:55:00
哈哈 如果原Po要告的话你再去跟法官反驳吧 反正原po既然要被公司告的话 应该就不差多告你了 刚好一起处理
作者: StarRoad (知道越多了解越少)   2017-10-01 13:57:00
依照这逻辑,原来路上有人抢劫也能叫做没逼你给钱啊被抢的可以自己选择要不要给,抢匪变成服务业钱给了要不要放人也要看抢费,抢匪的同意也是有条件的反正"只是服务业的正常行为罢了"
楼主: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4:27:00
你这就强辩了,回文引言是合法且合乎系统设计的操作,但抢劫是刑法明订的犯罪行为。这就是我服务业和抢匪的根本差异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7-10-01 14:31:00
喔好怕喔
作者: StarRoad (知道越多了解越少)   2017-10-01 15:08:00
好啦,手机录影功能也是合乎系统设计的操作,那你在路上不小心拍摄到违法事为,但你去检举,而是去跟对方说我刚好拍摄到一些画面,如果你给钱的话我就会刚好按到删除。我也没强迫,只是我操作手机有提供一些劳务所以需要报酬看看这样有没有法律责任啦。 (补字:但你"没"去检举)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10-01 15:42:00
有人试过勒索病毒真的会解锁吗,怎么知道谁汇款
作者: INTJ (Hello~)   2017-10-01 15:48:00
好怕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10-01 15:51:00
我很好奇 这篇写的内容 会不会反被告 XDD
作者: IamBomi (宝迷)   2017-10-01 16:19:00
你就继续做你的服务业,看有没有理你,无聊
作者: Verse (Verse)   2017-10-01 16:52:00
作者: angusyu (〒△〒)   2017-10-01 17:15:00
废到笑
作者: LeiaRolando (レイア.ロランド)   2017-10-01 17:27:00
气ㄆㄆ
作者: maxqq (max)   2017-10-01 18:38:00
你觉得你没恐吓取财,倒是要先请板主 m 起来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10-01 18:57:00
嘘你
作者: aOwOa (里见)   2017-10-01 18:59:00
都说价钱好谈了
作者: renewment (鸟它鸟)   2017-10-01 19:06:00
到底在说什么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7-10-01 19:14:00
疯大麦克?
作者: megxz (黑色疾风)   2017-10-01 19:35:00
作者: Darkword1987 (黑字)   2017-10-01 19:56:00
zzzz
作者: t100540333 (没有人)   2017-10-01 20:10:00
:)
作者: mithuang (阿明)   2017-10-01 20:15:00
快m啊,这很明显恐吓啊!趁原泼还自己为是法官的时候快m
作者: llI (...)   2017-10-01 20:35:00
...
作者: gundam00 (傻那驾驶中)   2017-10-01 20:40:00
这篇超好笑XD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10-01 20:40:00
BJ4
作者: content71 (罗莉饲养中...)   2017-10-01 20:48:00
呵呵
作者: wildli0422 (wild)   2017-10-01 21:19:00
我觉得我要嘘你
作者: IgnoreSwing (舫穗)   2017-10-01 21:39:00
你就不要删 价钱都出来了?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7-10-01 22:00:00
菜味跑出来了啦
作者: matchyou (就这样来了)   2017-10-01 22:07:00
超好笑,超智障
作者: zonppp (冷凉卡好)   2017-10-01 22:27:00
作者: chung928 (chung928)   2017-10-01 22:54:00
无聊当有趣
作者: chairco   2017-10-02 00:03:00
鸡排鸡排
作者: jherk   2017-10-02 00:13:00
你很穷吗
作者: ping1777 (Yrolg)   2017-10-02 00:15:00
这算恐吓吗A_A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7-10-02 01:05:00
恐吓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s973311 (树难爬)   2017-10-02 01:13:00
金 拍 邱
作者: redwan (豆)   2017-10-02 01:33:00
棒棒你别删 勒索咧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10-02 02:45:00
这篇快m 顺利的话两个月后可以看到你发道歉启事 呵呵~
作者: bndan (seed)   2017-10-02 03:19:00
还想说什么事嘘成这样 原来是嫌码不够多 这事你说的算?我想应该是法官说的算...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7-10-02 05:57:00
恐吓取财是公诉罪,明天就去告发。
作者: Titus (天和)   2017-10-02 09:49:00
原文乱推没法律常识的错误观念,现在又跳出来发这种文此风不可长
作者: JORDANI19 (JORDAN)   2017-10-02 13:13:00
你先证明什么是秘密再来讲
作者: heerowei0802 (有鬼)   2017-10-02 14:00:00
有没有人来分析一下这篇被告恐吓的可能性?
作者: XianZ (TJ)   2017-10-02 15:58:00
好凶XD
作者: lovdkkkk (dk)   2017-10-02 17:30:00
XDD
作者: wateryc (歪C)   2017-10-02 19:39:00
鬼岛多奇人
作者: RadiationXen (Xen)   2017-10-02 20:25:00
价钱好谈?
作者: goodnight4Tw (玫瑰色的你)   2017-10-02 20:29:00
有种留着别删
作者: fqstory   2017-10-02 21:23:00
怕了后
作者: luli0034 (luli)   2017-10-03 00:17:00
几岁
作者: DLHZ ( )   2017-10-03 10:47:00
呵呵 低能 呵呵
作者: Gyannor (吃飯吃不飽)   2017-10-03 10:51:00
好怕喔
作者: locklose (允)   2017-10-03 14:13:00
......工作压力是有这么大吗
作者: crazwade (crazwade)   2017-10-05 00:33:00
压力大
作者: rescueM7 (Zeus)   2017-10-05 21:45:00
XD
作者: EightXD (八折XD)   2017-10-10 09:25:00
唉 低能白痴智障就算了 还要当狗当资方打手 别这么奴好吗~
作者: NOYUYU (深蓝色的风)   2017-10-12 23:23:00
同学 保密协定人家是泄漏商业才会被吉,不是让你随便告人的吧......
作者: q10242 (黑田祐司)   2017-10-19 20:27:00
别人的事情你就别进来瞎搅和了
作者: ggttoo (中华队加油!!!)   2017-10-25 01:49:00
惯老板快滚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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