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第一次被炒鱿鱼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10-01 11:49:10
※ 引述《lanchin ( )》之铭言:
: 我们公司不是接案公司,我们在做云端总机的创新整合性服务。
: 接的所谓案子,是要使用我们公司相关服务的电商客户。
: 你知道你签了工作内容的保密协议书吗?
: 为什么你会觉得打了一个X或是简单的马赛克,就免责呢?
至少我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在说贵公司。
倒是你们自己跳出来,说是你们,这我就没辙了。
: 让你尝试的部分,只是其中之一。
: 你说结案就请你走?提供给客户测试ios只是告了一小段落,而且并不是你告的段落。
: 一年多的ios开发资历。你说你想要挑战高薪,还跟公司约了依能力谈薪的期限。
: 公司听了你的面试自我描述,我同意你的条件也愿意给彼此合作尝试的机会。
: 而你实际上做为工程师的能力足不足够胜任?我真的不想在这里跟你打口水笔战。
: 你的问题并不是native或hybrid或所谓规格文件的问题。
我这边说的提交给客户,描述不够清楚。
确实是一个阶段的版本交给客户,我并没有说清楚,让你们误会。
: 一个FCM推播的功能测试,
: 可以搞到客户来质疑我为什么在正式的环境发了一堆“test"的讯息。
: 你如果对code真的不服,我们可以翻Git来战。
这个FCM的测试的部分就比较好笑了。
我这边有证据可以证明不是我的问题。
有需要我再贴上来。
: 二周的时间,我判断不适任,不想要再浪费彼此的时间。
: 我认为你可能可以在别的地方有更好的机会。
恩,所以我也只是奇怪在贵公司的工作流程。
是否是正常的,想要请教一下其他工程师前辈,
看看是不是没有规格书,也没有交接文件。
就要能知道怎么处理一个专案的许多BUG。
没办法处理就是自己能力不足的问题。
: 实际离职日(9/30),资遣费按照劳基法计算公式二周是一千元左右。
: 公司给的对应条件是多给了你二天有薪假。
: 计算你的离职日是(10/4),等于多了八千元。
: 你觉得好心的网友会算,公司的人资不会算?
: 公司是希望让你有找工作的余裕,也感激你这二周的努力。
: 你要不要领非自愿离职书?要不要在资历上留下被资遣的纪录?
我很乐意领非自愿离职书唷,但是约谈我的时候,只说给我两天的有薪假。
然后就叫我马上可以收拾回家了。
按照劳基法要给我的非自愿离职书,还有十天的预告工资,就完全没说要提供了。
                ↑↑↑↑↑↑↑↑↑↑
                以上修正,未满三个月没预告工资。
所以只要给我非自愿离职书即可。
: 这是给你的选择,公司从没有说不愿意给你。
: 你在你的公开脸书跟发文上毁谤影射我们是在搞申请紧急补助的、
: 找人并马上随意解聘人的诈骗公司,才是你可能会被告的原因。
我在脸书跟朋友聊我被炒鱿鱼的原因,结果人家说有其他新创公司有这种操作手段。
请人进来又赶快赶走,来请补助。
我看到回答了可恶,中奖了。
这样你们也可以认为是在说你们。
我也没办法。
谁知道你们还会追杀到我的脸书来。
真可怕,跟朋友在脸书上聊天,又不是到处分享文章宣传你们公司有问题。
还可以说因为这样要告。
: 影响公司声誉、影响客户声誉、影响愿意加入敝司一起努力的朋友,是我们的实际损失
?
: 至于其他描述不实的部分,你自己已经部分修文删文。
我修文只有在下面额外加注补上新内容。
根本没删文这回事,你是PTT管理服务器的人吗?
如果有看到我删文的操作的证据,请贴出来,别乱抹黑我。
: 如果你觉得自己没问题的话,为什么要修要删呢?但也已经截图,望你好自为之。
: 你为什么会觉得在网络上随自己的意发文讲话,只要修改删除,就没有责任了呢?
: 你如果之后还有疑虑就请法务处理了。
: 我们还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创新梦想,
: 我们还有很多其他想完成的创新梦想,
: 公司正在成长阶段,开出的职缺也不只一位,希望真正的高手来加入一起合作进步。
恩,也祝贵公司找到想要的好人才。
虽然我还有很多从前几任的IOS听到的内幕可以说。
但是为了贵公司着想。
我就还是不说了。
作者: Eos (美丽时光)   2017-10-01 11:52:00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7-10-01 11:53:00
精彩
作者: lulufufu (lulufufu)   2017-10-01 11:57:00
推回应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10-01 11:57:00
申请补助是科技版的修文
作者: NDark (溺于黑暗)   2017-10-01 11:57:00
战!
作者: gentleman45 (绅士南)   2017-10-01 12:01:00
战斗力破表
作者: hizuki (ayaka)   2017-10-01 12:05:00
搞死无良资方
作者: bben900911 (Ben)   2017-10-01 12:07:00
就该这样,推。 天眼通理应也该这样QQ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7-10-01 12:07:00
感觉好有意思(咦
作者: PolarGG (PolarGG)   2017-10-01 12:07:00
先卡个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7-10-01 12:09:00
这算counter attack吗?
作者: shiauji (消極)   2017-10-01 12:09:00
作者: ppppman (4pman)   2017-10-01 12:12:00
没指名但回答都让别人知道哪间XD?至板凳~
作者: dnabossking (少狂)   2017-10-01 12:15:00
预告工资要满三个月才有?不确定,有清楚的大大能说一下吗?
作者: zzshcool (台湾人)   2017-10-01 12:18:00
作者: hxrgjo (李仔仔)   2017-10-01 12:20:00
回应推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10-01 12:20:00
劳基法有明文规定,满三个月才有预告工资
作者: gust0985 (还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阶段)   2017-10-01 12:32:00
我是觉得双方还是好好讲,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私下约出来聊一下沟通看看,因为闹上法院对双方都不好……公司应该大气一点,资遣费应该要给个2个月,毕竟当初也是你们录取人,工程师不适任问题用人主管也是有连带责任……
作者: okaoka0709 (欧卡欧卡)   2017-10-01 12:46:00
说真的,他这样说的确是不会知道贵公司是哪间,台湾注册的公司之多,这样追杀是有点过了况且保密工作内容是合理的,若连工作琐事都无法分享…那这边的分享全都违法了吧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7-10-01 13:20:00
FB聊天如果用公开等于是宣传了,你会站不住脚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7-10-01 14:30:00
不愿解决问题只会一直威胁要告人 我是觉得怕.jpg啦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10-01 15:49:00
推对质
作者: kurokl1029 (K小姐)   2017-10-01 16:41:00
我记得即便是私人FB上讨论,只要设公开,这样好像就不算隐私空间,不过双方还是好好沟通比较好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贷利率)   2017-10-01 18:35:00
哈重点因该是资方期待过高,未给劳方基本的学习与练习环境,劳方也努力过,所以解职,就要问对方要非资遣还是选自我离职,和气生财
作者: loveqn (qn我爱妳)   2017-10-02 06:27:00
有回应给推
作者: chatnoir (对不起)   2017-10-02 10:59:00
没有预告工资, 但公司依规定要在15天前通报劳工局只工作两周就资遣你, 铁定不在15天前预告, 通知劳工局吧这部分铁定违法 :P
作者: fqstory (胖胖猪猪)   2017-10-02 21:19:00
加油推
作者: crazwade (crazwade)   2017-10-05 00:30:00
加油推
作者: p223556889 (ao3sm3)   2017-10-12 11:59:00
脸书看不到你在哪家公司工作的迹象就算公开也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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