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第一次被炒鱿鱼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0:20:11
小弟刚踏入iOS开发业界大概一年快三个月。
有些菜鸟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
故事有点长
两个礼拜前,我换第二间公司,这是一间新创公司。
这间公司是叫云X电信。
他们公司有接许多案子,所以算是接案公司,但是也有自己的产品在开发。
刚进公司第一天,公司给了一个非常老旧的MAC mini
主管人不在台湾,在国外,所以透过赖隔空叫我要做什么事情。
首先我接到了一个疯狂X客的专案。
他们要我解决一些问题。
//题外话:
然后我build 专案到模拟器到跑起来,要等半个小时、
按chrome的分页要等十秒才有反应的程度。
然后说可以提供两万元,给你去买新电脑,来公司开发用。
待满一年后电脑算你的。
但是我申请了,还没拿到就被炒鱿鱼就是了。
所以我只能带自己的电脑去工作,其他人也是这样。
他们说要帮公司省钱。
//题外话结束
然后我请他们提供给我交接文件,还有规格书。
他们说这些东西不能提供给我。
没有说原因。
↑↑↑↑↑
修改为,后来才知道原来根本没有这个东西。
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每个流程,需要什么东西,才可以让下一个页面产生的东西是正常的。
所以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基于本身的程式码架构,在找到底BUG出在哪里。
结果都找不到,后来主管回来之后。
这个专案前任挖坑,人跑掉之后,由主管整个打掉重构(一开始是这样说,
后来一直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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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首任负责人烙跑 后接者完成重大bug跟阶段性任务需
求后离职 主管接手后另作更改
他很清楚这个流程需要哪些值,才可以解决现在的问题。
程式码流程也都是他写的,所以他也知道该改哪里才对。
但是这些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只能不断的下中断点。
照他的提示去,去比对网页的流程跟APP到底有什么不同。
结果比出来的结果,照他的说法应该操作流程要一致。
但是最后他解决的方法都不是他说的那样。
都是他知道该用什么值,或者不该用什么值。
才可以让这个页面正常。
然后我都是在旁边照他说的去做。
结果都不能解决问题,都是由他自己下来按照另外的说法做,才解决。
因为专案是基于网页开发的APP。
我比较熟悉的是原生的APP开发方式。
所以我都只能协助他解决一些他不熟悉的原生的程式码的BUG,
还有一些程式码上的使用BUG。
然后今天终于这个案子搞好了,他们交给客户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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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跟主管共同开发,把一个阶段搞好了,终于可以正常跑没BUG画面出现了,
他们交给客户测试。
我就被约谈了。
意思是我浪费了主管太多时间在做这个案子。
他们判断我没有能力待在这间公司。
然后下礼拜有资历比我深的要来。
↑↑↑↑↑↑↑↑↑↑↑↑↑
以上修正为下个月。
希望我走人。
以上大概是小弟这两个礼拜的体验。
不知道这样的体验,在业界是很正常的吗?
要工程师接专案,没有交接文件,也不提供规格书。
让接专案的人瞎子摸象,去找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然后专案完成之后,马上炒你鱿鱼。
不知道这样子的操作,在APP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吗?
什么资讯都不提供给工程师,然后工程师解决不了问题。
就是工程师的无能。
这样才是正常的吗@@?
小弟经验不多,所以诚心请教各位前辈。
先谢谢各位前辈的阅读跟回复!
作者: CGS0 (Mike Chen)   2017-09-30 20:28:00
这样的公司不待是你的福气
作者: ghmsxtwo (YI)   2017-09-30 20:36:00
拿资遣费阿
作者: ppppman (4pman)   2017-09-30 20:42:00
新创很缺即战力吧 你这样领多少?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0:44:00
60K 他们最高上限是80K。
作者: SansWord (是妳)   2017-09-30 20:45:00
恭喜,这种地方久待无益。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09-30 21:11:00
什么神奇公司
作者: firedge2823 (无限期支持古柳)   2017-09-30 21:14:00
傻眼
作者: ckp4131025 (ckp4131025)   2017-09-30 21:14:00
那个限制是无效的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1:15:00
喔喔! 太好了 幸好我也什么都没签,就乖乖收拾回家了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违规)   2017-09-30 21:19:00
你同意任用条例就没办法拿资遣了,劳基法对试用期的认定是双方都同意就没问题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1:23:00
!? QAQ 所以签了这份,就不能申请非自愿了?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9-30 21:30:00
这录取通知书一看就违法啊
作者: knives   2017-09-30 21:30:00
违法合约自始无效
作者: foxelitex (艾佛)   2017-09-30 21:34:00
只有我觉得这些都是片面之词吗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9-30 21:37:00
把这张送劳检应该会很好玩
作者: felixgugu (felix)   2017-09-30 21:38:00
太?
作者: jj0321 (JJ与你倒数唷)   2017-09-30 21:39:00
X 太扯了 什么都不给叫你生东西 当你算命师吗有违法之虞 可以找劳工局了
作者: ckp4131025 (ckp4131025)   2017-09-30 21:43:00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09-30 21:45:00
没有试用期这种东西 你PO的限制是无效的
作者: puritys (puritys)   2017-09-30 21:47:00
比较想知道约谈内容,主管说了什么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9-30 21:49:00
缺只有一个,找到更好的人,如此而已
作者: knives   2017-09-30 21:51:00
讲这种话,直接送劳检
作者: yuanruo (罪を憎んで人を憎まず)   2017-09-30 22:11:00
我遇过两周就被请走了~因为帮他们把大bug解完就不要你了
作者: JackChena (Coke)   2017-09-30 22:14:00
公布公司名称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7-09-30 22:15:00
恭喜 两周就看清公司本质 而且只多两周的空白期也不会影响你找下一间公司或许被fire心情会很差 但想一想转个想法你反而会很开心
作者: ILYY (毅力)   2017-09-30 22:20:00
还是快走好了 待着浪费生命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7-09-30 22:20:00
幸好他不是留你过试用期后降你薪 要你自己决定要不要自离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7-09-30 22:25:00
两周资遣费也没多少 不要浪费生命和他凹这个 找新的卡实在
作者: powerwolf543 (NixonShin)   2017-09-30 22:34:00
丁哥是不是输不起啊 Blue了
作者: wildli0422 (wild)   2017-09-30 22:35:00
资遣费是一口气 还有非自愿离职书可以换失业补助金 半年慢慢找工作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7-09-30 22:36:00
很好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9-30 22:50:00
看起来就是找替死鬼. 离开也好.
作者: hellomotogg (你好机车)   2017-09-30 22:52:00
原来是征通灵工程师啊
作者: kattte (诚实面对自己吧!)   2017-09-30 22:58:00
我觉得是一次不错的体验
作者: CCben (new man)   2017-09-30 23:06:00
拿名称去google搜寻,就找到公司啦
作者: buper (ymsrc)   2017-09-30 23:16:00
你已经很积极了,不要被制住跟咖喱一样黏糊的公司给击败..
作者: ccas (昆蟲不一定會飛)   2017-09-30 23:41:00
这种公司…就算他不fire你,你也快逃吧~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3:41:00
恩QQ第一次遇到,工作经验太少了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7-09-30 23:42:00
离开才是福气
作者: shomingchang ( )   2017-10-01 00:04:00
专案公司,新人勿近
作者: skyhomeer (骂包)   2017-10-01 00:10:00
之前去面试过,这样听起来幸好当时没被录取…
作者: jlhc (H)   2017-10-01 00:50:00
新创要去真的要小心...
作者: JIKUAI (听妈妈说)   2017-10-01 01:32:00
单方面说词,一个领60k不会checkout,pull,push的是能信什么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1 02:11:00
我只能说如果看完这篇主管要喊告 .. 满好奇你在fb有讲到怎么样这种除了是具体损失或是违反竞业条款以为针对抹黑的举证部分是颇为困难以前人家在讲 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 你公司要打官司就冷静应对就可以了https://i.imgur.com/ycVnaRY.jpg有空可以去找一下台南版的这个作者的文章研究一下你的状况有没有跟他类似我觉得如果真的遇到了 或许你可以站内信问问看该作者一些经验
作者: expup (linux)   2017-10-01 02:40:00
老实讲这个在台湾中小企业算常态一些没有制度的公司都是这样子的差不多工作情况拉就算有点制度的公司,你也不要期望交接文件可以多好通常等于没有 很神奇的呢但这种类型的公司看多了,很多做了好多年还是一样起不来人走的快的跟看到鬼一样...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10-01 03:10:00
以前古早时代工厂征作业员,来了一堆人,每个人都做一点东西,等产线进度解决了,再跟大家说今天没有人录取,可以回家了
作者: rollr (衛生紙的心情)   2017-10-01 06:10:00
快逃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7-10-01 06:41:00
好乱的叙述啊…而且怎么一直强调知不知道值
作者: ppppman (4pman)   2017-10-01 08:07:00
怎么听起来你像菜鸟但领太多不服公司期望 没办法很快速自己找问题或大概重点?而且这篇感觉有点单一说词 加油
作者: JIKUAI (听妈妈说)   2017-10-01 08:36:00
你确定你是这样讲的?git跟Line纪录都有保留,非要把你整个事蹟都抖出来给大家公审吗?你确定抖出来之后有人还敢用你?
作者: galic (嘎利)   2017-10-01 08:50:00
楼上的口气跟“来互相伤害啊”差不多, 卡一个
作者: JIKUAI (听妈妈说)   2017-10-01 08:56:00
我要先澄清,本人非该公司RD主管,只是一名无名小职员而已,但你文章的叙述跟实际出甚大
作者: Sixigma (六西格玛)   2017-10-01 08:59:00
还有什么好说,一个认为被非法遣散一个认为无中生有,那就开吉啦,输了再上来发道歉启事好了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7-10-01 10:10:00
建议双方冷静 私下好好沟通
作者: superlive (阿兵龟)   2017-10-01 10:50:00
找法扶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7-10-01 10:51:00
感觉有理就上法院沟通,就会知道各自错在哪了
作者: jyhfengli (山田2号)   2017-10-01 11:07:00
六万比我还多耶,台中薪资真惨
作者: bobju (枯藤老树昏鸦)   2017-10-01 11:11:00
公司方面问题比较大 录取po的过程得太草率了
作者: adma (Adma)   2017-10-01 11:14:00
所以给60k一定要会GIT,不然讲的话不能信(笔记)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1:30:00
看了原po经历 maintain和develop价差好大,看要不会找间练功吧,但能练的价码可能就没你现在或前一份高了
作者: dnabossking (少狂)   2017-10-01 11:38:00
1.台中薪水不低的公司也有不少2.练功也不用拿低薪3.不会git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花多久学会、上手4.其实想看戏、看双方上法院,但良心之声:“私下好好讲吧”,感觉双方都不是不能沟通,只是因为分的不愉快而拒绝沟通主管再另一篇回复,没有说不给离职证明,所以你也没去要,对吧?真的不沟通ㄧ下吗?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1:42:00
所以也有能练也有高薪的0.0,公司投资的概念吗
作者: peiap2606 (peiap2606)   2017-10-01 11:54:00
有啊 最近一个新进同事 在职场打滚了两三年 也是几乎什么工具都不会用 程式能力我评估为 与刚毕业的新鲜菜鸟无异 结果人家领五六万 甚至比公司的旧员工高了不知道多少
作者: lightyen (lightyen)   2017-10-01 11:54:00
借问一下 你觉得公司环境如何? 你是一个人还是Team?
作者: gust0985 (还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阶段)   2017-10-01 12:06:00
首先劳基法没试用期这种东西,再来因为你待没多久资遣费也没多少,建议你把公司公布出来让版友有个底,你赶快找下一份工作比较实在……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10-01 13:25:00
正确说法是试用期并非在劳基法的规范内,而是属于劳资双方合约的范围。但是,很多公司喜欢乱加什么莫名其妙的但书,只要是非自愿离职,该给的就要给。录取通知书写得再洋洋洒洒,若违反劳基法就是违法,不用在那边钻漏洞。至于贵公司招募流程的问题、用人期待不符、与原PO工作上的纠纷等等有的没的,既然愿意让这些东西延烧出来,那就慢慢烧吧。
作者: peanut97 (丁丁)   2017-10-01 13:33:00
原po加油,如果公司私下要黑你,你就把东西公开出来
作者: DukeLiu (落榜人生大起大落)   2017-10-01 13:57:00
公司觉得原po污蔑或毁谤就告原po 少在那边说什么我抖出来还有人敢用你吗 少吓唬人 ㄏㄏ
作者: ap954212 (death is like the wings)   2017-10-01 15:07:00
好可怕还要威胁人欸 块陶
作者: adma (Adma)   2017-10-01 16:35:00
真想知道这种小公司要怎么搞到没人敢用原po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7-10-01 16:44:00
该录取通知书的“试用期内解聘者无资遣费”与劳基法牴触所以无效。至于另个部分“试用期内解聘者无预告工资”,劳基法并无规定三个月内资遣预告日要多少天,所以三个月内解聘者没有预告日工资不违法。
作者: bearbox   2017-10-01 16:51:00
可以公布公司名称吗?避免其他人踩雷
作者: powerwolf543 (NixonShin)   2017-10-01 18:15:00
6万不好用,有试过10万吗?
作者: IgnoreSwing (舫穗)   2017-10-01 21:36:00
主旨没打公司名称太亏了,未来版友查名字才查得到啊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10-01 22:00:00
其实我是也很想打啦...不过没打都要被告了,打了不知道会怎样?
作者: hidog (.....)   2017-10-01 22:05:00
真的被告,如果不起诉的话,可以把不起诉书贴出来不过没文件没规格书这在台湾很容易遇到,然后得花很多力气去沟通,最后看能否让上层接受文件的重要如果该环境不能沟通,那早点离开不是坏事
作者: lolicontrol (self)   2017-10-02 09:35:00
夸张 ...
作者: fqstory   2017-10-02 21:05:00
加油啊
楼主: g001613001 (阿月)   2017-10-02 23:27:00
谢谢 :D
作者: crazwade (crazwade)   2017-10-05 00:20:00
加油 上面那个是在恐吓吗 口气还真诡异 支持有理就讲明白
作者: neejtf (Miss P)   2017-10-06 20:37:00
迷之声:某工程师在办公室带着发箍嚷嚷嚷着自己电脑坏掉!!! 其实只是自己前天把萤幕给关了.....这是工程师的sense吗.....我不确定
作者: answermangtr (你今天抓了嘛)   2017-10-08 16:56:00
告死他啊
作者: ggttoo (中华队加油!!!)   2017-10-25 01:38:00
这鸟公司快点逃~~谢谢楼主分享烂公司马上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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