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主管不认同书本的知识,说我没学好程设

楼主: allenxxx (fufuxxx)   2016-05-09 11:03:59
个人是半路出家,去资策会闭关半年入这行的
不学无术先请别见怪
以我自己来说,从来不觉得程式写法有什么优劣,程式是帮客户解决问题的
只要能达到目的,效能可以达到,维护不困难
没必要在那里鼓吹什么手法
当然或许是因为我做过很久的维运
个人反而不喜欢一堆抽象化的手法
当客户火烧屁股电话追杀的时候
我还必须要追到抽象的类别或接口,然后判断到底产生的是啥鸟物件
到底干了那些好事
那开发者你还不如每一个类别乖乖地用复制贴上,我还比较好追
每个人都有自己立场
开发的人觉得自己的程式写得很"优美",不重复
后头维运的人如果技术层次跟不上
只有两种可能,想办法跟上,或是把问题踢回给你自己处理
另外像我有一个倾向
就是一个专案只要开始做,大家决定用什么技术后
不管有什么新的了不起技术
开会只要有人要用新东西,个人一概反对到底
除非不用无法解决现行问题,不然不管多没水准还是一律要用一开始律定的技术
这是开发的纪律,要用请用在别的案子
很简单,专案不是给你练功夫的
你懂别人不懂
不代表你厉害,只代表你"摇屁股",替"队友"制造麻烦而已
像我就遇过很有进取心的同事
每一个功能,只要有进化的可能,他都要做点小修改
然后最初的功能跟最后写的差很大...
等到他走了
接手他的功能,大家干到没力!
老兄,你还不如每个功能都一样写法!
以RD来说,这当然是有点不进取,我也承认啦
不过就像前面说的
个人维运做很久
有时候必须想的不全然只有自己的立场
抱歉以上得罪诸多高手之处,再一次致上歉意
作者: zapion (SZ)   2016-05-09 11:11:00
肯定你对维运的想法, 不过完全这样子执行也会有盲点DevOps也是因为这个盲点应运而生 可以参考看看
作者: Luos (Soul)   2016-05-09 11:26:00
my code is elegant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05-09 13:07:00
这种做法就是code无限增加,最后要耗费极庞大人力在维护旧code上金融业很多这种code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5-09 13:36:00
所以别请这种技术跟不上也不想跟上的人来拖累团队
作者: a47135 (金属史莱姆)   2016-05-09 13:52:00
这种写法除非你们不给客户改规格,不然遇到一些特定的事情的时候会很惨就是了(比如有上百个同样的程式码之中的一处需要修改的时候)程式码要写的大家都懂才好维护没错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5-09 13:55:00
我会觉得这是开发者的水准还不够 因此不好维护没考虑到维护问题的话其实有随意交差的感觉我之前维护的code就是这样 我还因此补了一份文件XD结果最后出问题居然是交接人的在版本控管上弄爆了...
作者: a47135 (金属史莱姆)   2016-05-09 13:58:00
我是看不出来你所谓的不重复是什么,但如果是说DRY的话绝对不是他有问题.....补充:除非他是到滥用的地步
作者: bndan (seed)   2016-05-09 14:36:00
别请技术跟不上的 VS 不收水准太高的(相对) XD.以惯老板的角度来说 如果维运不是问题(反正烧时间是工程师的事) 那当然是前者好...(虽然日后要改组后者时 通常会死路就是了XD)
作者: hichcock (快乐一整年 ^^~~~)   2016-05-09 15:11:00
不能怪你, 因为我在太多公司看过这种观念的RD
作者: atst2 (atst2)   2016-05-09 15:28:00
"达到目的,效能可以达到,维护不困难"这不就是优劣之分了吗?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5-09 15:38:00
我是觉得 请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 如果你的公司就是这样那拒绝任何新东西 完全土法炼钢 也无所谓 但如果你公司对于这样子玩觉得很落伍 风气就是开放和实验精神 那就从善如流
作者: johnny12728 (韦)   2016-05-09 15:40:00
那如果出bug的是在你们重复贴上多次的code怎么办...改到死然后可能在某个角落还是没改到 找到机会再来阴大家一把? 专案多小才能这样玩?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5-09 15:42:00
回楼上 ctrl + shift + f 全资料夹搜索一个一个改阿~XDDD
作者: johnlinvc (阿翔)   2016-05-09 15:58:00
sed -i 's/old/new' *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5-09 16:00:00
@johnny: 这个时候就要学着写程式码产生器了
作者: newcici7777 (懂了)   2016-05-09 16:17:00
那你的团队只需要大学生刚毕业就好自己火候不够,连看懂别人的程式都是困难
作者: vi000246 (Vi)   2016-05-09 16:46:00
可是这么为接手的人着想 对自已有好处吗大不了注解写清楚一点 逻辑别搞太乱就好了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5-09 16:47:00
@vi000246: 懂得如何教人也是一种学习印证啊当然从收入来看又不会多份文件多拿钱...XD
作者: hgkiller01 (克雷斯)   2016-05-09 17:03:00
身为一个码农 农就对了
作者: sing10407 (阿U)   2016-05-09 17:29:00
推,有时候小小的功能还要抽接口实在是过度优化
作者: glory5566 (荣耀5566)   2016-05-09 17:38:00
有点像文学 有人觉得能表达就好 有人就很在乎文法词藻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6-05-09 17:58:00
不同意
作者: gn00273680 (jameslin)   2016-05-09 18:47:00
不同意
作者: Masakiad (Masaki)   2016-05-09 19:03:00
如果鼓吹abstract是多余的,那鼓吹duplicate code又是哪招?
作者: NCUking (中大王)   2016-05-09 19:38:00
想不到已经2016年了会看到这种言论 XDD
作者: superpai (超级白)   2016-05-09 20:06:00
这概念偷换有点严重喔,前面说不要用新技术,后面砲有RD 改 code。难道改 code 是一种新技术?另外我是觉得很奇怪啦,code应该每个人都在PR时就该看过了,不懂要问,不然就打枪。到最后才看不懂显然是没做好自己的工作。
作者: sayya2311 (ya)   2016-05-09 20:51:00
如果没方法跟有方法,可以做到一样的产出,那么此文成立不过常看到没方法做着做着就落后/到屏颈了
作者: stosto (树多)   2016-05-09 21:36:00
kerker,这种你要挑战年薪破两百就有点难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09 21:37:00
火烧屁股是因为没把程式写好 而不是抽象化的问题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6-05-09 23:53:00
不同意
作者: ay852852 (ay852852)   2016-05-10 01:12:00
基础功不好,这样你程度就跟英文比较好的高中生一样
作者: laikyo (六元)   2016-05-10 08:54:00
第二段无法认同
作者: stero (认真 发呆)   2016-05-10 09:33:00
完全不会比较好追 莫名其妙
作者: psliurt (反指标)   2016-05-10 13:06:00
资策会的,不意外
作者: ken1325 (优质水瓶男)   2016-05-10 13:32:00
资策会出来也就这种程度了 你还是洗洗睡吧
作者: Dnight (暗夜)   2016-05-10 13:43:00
不过真的要看队友程度啦
作者: ripple0129 (perry tsai)   2016-05-10 18:26:00
简单来说工作写程式最难处理的部分是人XD
作者: tanson (Flash)   2016-05-10 19:48:00
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做法,但这种公司不会是高手的公司
作者: duckfly (Java ass)   2016-05-10 21:54:00
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且程度跟思维差太多的结果
作者: b0610213 (StarD)   2016-05-11 13:07:00
但我可不记得资策会的吴老师是这样教我的....
作者: remmurds (Stronghold)   2016-05-12 06:33:00
资策会不意外 先学学怎么写log
作者: comesuck (艾米德)   2016-05-12 19:18:00
复制贴上维护的时候会精神衰弱...“不是改过了?”
作者: kevin979   2016-05-14 21:33:00
全部复制贴上,你在开玩笑吗?如果要改逻辑!怎么办?我也是资策会出来的!完全无法认同这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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