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你不是因为写作风格不合而离开公司,
而是因为“写作风格不同,他们竟然飙人”才想离开,
我说的没错吧? 这可能是你想批评的重点....
若是这样,那就不是纯粹的写作风格好坏问题,
毕竟程式码要考虑的不止执行的状况,
到最后10人看完程式码有11种意见也不奇怪,
但重点是,团队怎么处理风格不同的问题?
照你的描述,这环境看来要嘛就乖乖当生产线机器,
不然要是有自己的想法,道不同不相为谋,那自己找喜欢的环境也就是了
因此你有些不满而离开的情形,在我看是处不来的结果而已...
不需要太过不平,看起来你的决定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