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问野有死麇

楼主: caelum (杨威利)   2008-06-14 15:02:25
先行说明,讨论《诗经》,我无师承门派,若有,则私淑李辰冬教授
,吾并未入门受教,纯粹借用李教授某些研究方法而已。此文为在下
旧日读研究所时之报告,摘录改删来贴文,望尊驾及众方家指正。
〈野有死麕〉首四句: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第四句之“诱”,本人解为“以行动,言语打动人心”,即打动人,此非后世
偏向负面意义的,所谓引诱或诱惑,而是带有正面意义的打动人心。其意和
成语循循善诱,并无太大的不同,和尊上解为“循循然善诱人”之诱,其质实
一。但是,文先生解诱为“道”,为请媒人做伐,放入诗句,即为难解。
《诗经》中提及媒妁之言的诗句中,有:
1.〈伐柯〉首四句: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2.〈氓〉第二章: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3.〈南山〉第四章: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诗经》中诗人,提及媒妁之言,都直言之;岂有这种以“诱”指涉为“道”
再以“道”转注为“媒妁之言”者?以在下的观点,“诱”即是“诱”,
“媒”自是“媒”,不当之转注假借,徒乱诗之本意。
再来〈野有死麕〉次四句: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这四句尊意解为以白茅包鹿,打动如玉之女的芳心,在下亦做此解,并无二致。
〈野有死麕〉末三句: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尊意以为:宁愿解成比兴之义:义取君子、吉士徐以礼来,备妥礼仪来提
亲,不要因为失礼而动损了我的名节,而致使旁人的闲言闲语如邑犬之群
吠一般。
我们先来看一看,“无使尨也吠”这一句。《诗经》中用“尨”一字,只
本诗而已,用“犬”字者,亦只一诗,即〈巧言〉第四章: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跃跃毚兔,遇犬获之。另用“猃”(或解为猎犬)一
字者,亦只〈驷铁〉末四句:游于北园,四马既闲。輶车鸾镳,载猃歇骄。
皆直载犬之通名或该犬之专名。至于将尨之吠,引申为邑犬群吠转为闲言闲
语之意。实在令人难解。试论之:
  第一,《尔雅.释畜》:犬生三猣、二师、一玂。未成毫,狗。
     长喙,猃;短喙,猲獢。绝有力,狣。尨,狗也。狗属。
     
     是知,犬乃通名,猃、尨,专名也。
     诗人去游于北园,乃载猃(专名)。去打猎,乃带尨(专名)。
     说及“毚兔”(狡兔,通名)乃用“犬”(通名)对比。是知
     诗人作诗,见物起兴见物起比,见景载物记实,无妄用一字也。
  第二,邑犬群吠一语,语出屈原之《楚辞九章.怀沙》:
     “邑犬群吠兮,吠所怪也;诽俊疑杰兮,固庸态也。”
     邑犬群吠,吠所怪也,后世以上下文意联之,将“邑犬群吠”
     一语比喻为:小人群聚以诋毁贤人。如何可转为一般闲言闲语?? 
  第三,且夫,玉女既令君子、吉士徐以礼来,备妥礼仪来提亲,以免
     招致隣人物议。如此知书达礼之女子,又岂可将隣人比拟为狗
     也??而且,若君子、吉士不按礼制提亲,正该被隣人谴责,知
     书达礼之玉女,又怎可将依礼讽喻之隣人,比拟为狗??或又怎
     可将不按礼制的君子、吉士比拟成贤人,反而将依礼讽喻的隣
     人比拟为小人??知书达礼的玉女而做此言,不通啊不通。
  第四,《诗经》中用语直接,如描写人对人的闲言闲语或传言乃至
     戏谑,或曰之:
     〈将仲子〉第三章: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
              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
              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沔水〉第三章:鴥彼飞隼,率彼中陵。民之讹言,宁莫之惩。
             我友敬矣,谗言其兴。 
     〈正月〉首四句:正月繁霜,我心忧伤;民之讹言,亦孔之将。
     〈淇奥〉末四句: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即便骂人长舌,也很直接,例如:
     〈瞻卬〉第三章: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
     〈巷伯〉第六章:彼谮人者,谁适与谋﹖取彼谮人,投畀豺虎;
    视此,“无使尨也吠”解为勿使人闲言闲语,和上下文根本无法
    连贯;若真要描写勿使人闲言闲语,用“畏人之多言”也好,
  
    用“无使人也谑”也好,用“无使人也戏”“无使人也谮”都可,
    甚至“无使人多言”也都不错。偏偏用一个上下文意不连属的诗句
    ,要人猜谜??这实非《诗经》诗句中用词遣字的常态。  
  综上四点所述,在下无法接受〈野有死麕〉一诗,传统迂回曲折的
解诗方式,因为这实在不合诗意,只能削足适履的一再转注假借曲径通幽,
才能把整首诗的诗意转化为另一首诗。通观《诗经》三百首,这样以物
起兴起比的诗作,所在多有;但是一句之中用典如“无使尨也吠”者,实
未得见。试另改作之,“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人多言”或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畏人之多言”或“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
无使人也谑”都不更明白直接,也使诗意更形清楚吗??
  再者,若“诱”一字,做“请媒人来提亲”解,那有什么好“舒而
脱脱兮”的??媒人都已上场,有什么要舒而脱脱兮的必要??就已依礼制
而行,请媒人出面提亲啦,玉女还叫吉士慢慢的依礼而行,是什么废话??
还是不通啊不通。
 
  最后,若“诱”一字作打动人心解,那依尊上解释,玉女和吉士一定
有见过面,被打动了,才嘱吉士依礼而行来提亲。则尊意以为:“古代严男
女之防,可见《礼记.曲礼上》的一段文字: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
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
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
,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是男女之防,连嫂叔
都不通问,已嫁之姑、姊、妹、女子子,回娘家时连兄弟都不与同席而坐。
那玉女和吉士有亲授,且私下论及婚嫁,要吉士来提亲,依《礼记.曲礼上》
所述,应是淫行了,则尊意以为本诗被前人目为淫诗,算不算冤枉?
  然则,连孔夫子都说过:食色性也。男女同席,言语戏笑,见面订情,
私自论及婚嫁,搂搂抱抱,亲亲香香,未及于乱,都算淫行吗?都算;以此
标准,则《诗经》里的爱情诗,我看没几首不淫的。是耶,非耶,能否以
《礼记》规范来解释《诗经》,真是要深思啊。
  总之,诗人以诗明志,我一直都想问一句:如果〈野有死麕〉的诗人,
是以传统解释的诗意来写作本诗,她那么曲折才能明白的志,要明给谁看??
她还不如另作一首浅白易懂的自明本志诗算了。  
※ 引述《cutetaipei (尊孔,扬荀,思孟,寻剂鄑_ꔩ》之铭言:
: 感谢二位指教。将恕区区薄见。(将,读为腔,请之意。)
: 我依据的教本是乃朱熹著的<<诗集传>>,学海出版社发行。以下将
: 列原文及注释以便说明。
: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 此句小字注为:兴也。麕,獐也,鹿属,无角。怀春,当春而有怀
: 也。吉士,犹美士也。
: 南国被文王之化,女子有贞洁自守,不为强暴所污
: 者。故诗人因所见以兴其事而美之。
: 或曰赋也。言美士以白茅包死麕,而诱怀春之女也。
: 此句之“诱”,我直以为是“循循然善诱人”之诱,而较不偏于“诱
: 惑”一类。一因师说如此,予既授业于师故论说亦必尊师,且所依据
: 教本虽另附或曰备一考,然主见亦为此者,是故。
: 并不是说或曰之解偏离本义,也不是说或曰之解就是错的,而是比较
: 相信第一解为孔圣夫子传教<<诗>>之本意。
: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师读为顿)束,有女如玉。
: 此句小字注为:兴也。朴樕,小木也。鹿,兽名,有角。纯束,犹包
: 之也。如玉者,美其色也。上三句兴下一句也。
: 或曰赋也。言以朴樕藉死鹿,束以白茅,而诱此如玉
: 之女也。
: 依据第一解,前三句乃兴下一句之事。则观师说既持之有故、言之成
: 理、中于肯綮,亦无须再反复申明。
: 然或曰之解亦可通。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愿视为赋者,亦不必
: 定要改变意见就是了。
: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 此句小字注为:赋也。舒,迟缓也。脱脱,舒缓貌。感,动。帨,巾
: 。尨,犬也。
: 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言姑徐徐而来,毋动我之帨
: 、毋惊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凛然不可犯
: 之意,盖可见矣。
: 有板友疑,舒而脱脱兮乃解此章之关窍。然我以为仅只章句不通而已。
: 牟宗三先生曾谓:读古典必先通章句。解释备于上,可参考之。
: 师解此章时云,此章为比兴作法,非赋也(毕竟师以为非淫诗,故曰此)。
: 然而字句之解仍可通,不影响视为比兴之义理抒发。
: 好比闽南话有所谓“吃紧弄破碗”或是“摸蛤蜊兼洗裤”,意思一目即
: 明,又何须另作解释?可以说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吃太快会弄破碗”
: 和“一边摸蛤蜊一边洗裤子,同时做好这两件事”而不用解释得太复杂
: 或者说“看不出来”引申意思如何。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 然义理之深微往往不在字面意,而在兼此引申义。只解字面意义,亦容
: 易落得了“你讲的对,可是通俗”之誉。(并不是通俗不好,层次不同
: 而已)故以此理感通于此诗,则宁愿解成比兴之义:义取君子、吉士徐
: 以礼来,备妥礼仪来提亲,不要因为失礼而动损了我的名节,而致使旁
: 人的闲言闲语如邑犬之群吠一般。亦不愿“只”解通章句基本意义便算
: 罢尔!
: 另外要提的是,古代严男女之防,可见<<礼记˙曲礼上>>的一段文字:
: 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
: 漱裳。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
: 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
: 而食。父子不同席。
: 翻译依据三民版<<新译礼记读本>>:
: 男女不要混杂着坐在一起。男女衣服不能挂在同一根竹竿或同一衣架上,
: 不能用同一毛巾及梳子梳洗,东西不能直接递来交去。小叔和嫂嫂不能
: 往来谈话,不可让庶母代洗内衣。有关国事政务,不要带进闺门之内谈
: 论;闺门以内的家务事不可宣扬于门外。女人定婚之后,就在项上挂上
: 缨络,表示已经许配给人家。没有重大变故,不可进入她的住处。姑母、
: 姊妹、女儿,凡是已经出嫁而再返家的,其兄弟都不可和他们同席而坐,
: 用同一个器皿吃东西。父亲与已出嫁的女儿也不可坐同一个席位。
: 此节即足见古代男女之不能随便亲近如此,下再录曲礼上的一段文字以明之:
: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
: 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 并录翻译如下:
: 男子和女子不经媒人提亲,不得打听对方名字。不到女家接受聘礼之时,
: 双方不可交际往来或相亲近。而凡要举行婚礼,都要将其年月日禀告州
: 史、国君,都要庄重地斋戒然后到家庙中禀告祖先,要备办酒筵邀请乡
: 里亲邻和同僚朋友,这都是为着要严格男女之间的界线。
: 以此观之,前位板友所说“只是亲亲抱抱,不算淫”事实上在诗经那时
: 代的观点里,这便是淫了(淫乃过度之意,指行为尺度过度而逾礼,后
: 引申为婬乱之意)。不是说以现代观点来看不算淫,便不算淫。做学术
: 解诗义不能如此,否则来人皆可为解诗家,岂不过甚哉?
: 然而,在诗经那时代的某些地区,的确是未受教化而常有逾礼之事。在
: 邶、鄘、卫三风的作品里便恒常见及。只是此诗列于召南,周南、召南
: 皆录后妃之德也(依古序),那么,解此诗为淫诗,或是解成“诱惑”、
: “慢慢靠近”一类,真正符合原意吗?我个人很质疑。尤其据孔圣夫子
: 所言:“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难道夫子之教化用心,竟可
: 以遭如此轻易地忽略误解吗?
: 我想,这是提供给各位,一个好好思索的方向。
: 文末,再录一段牟宗三先生为李涤生先生<<荀子集释>>一书之序,与诸
: 君共勉共期,谨盼彼此学思同进:
: “读古典必先通章句,不可望文生义,随意驰骋遐想。先通句意,然后
: 再由句意浮现出恰当之观念,以明义理之旨归。通句意有法度,明义
: 理亦有法度,皆不可乱。伊川云:大贤以上不论才。人品如此,为学
: 亦然。真至有法度之学亦不论才。非不论才,乃才融于学,学以实其
: 才。才发洞见,学以实之。非学,则恍惚之见耳。如虫食木,偶尔成
: 字,非真能字也。积学既久,则不但实其见,且亦扩其见而引发其新
: 见。......
: 期夫凡为学者必纳于正轨,始足以立。孔子不云乎?‘兴于诗,立于
: 礼,成于乐。’为学纳于正轨亦“立于礼”之意也。学绝道衰,非私
: 智穿凿,即恍惚游荡,皆衰乱之象也。世之隆替亦系乎学之正邪。剥
: 复之机端在学人之自励。是为序。”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扬荀,思孟,寻墨)   2008-06-14 19:12:00
非常感谢您。虽然我的意见依然,然子说区区愿备于参省可以的话请让我再想想要如何回应,以谢子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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