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请见谅”
小妹在工作的连锁餐饮门市 隶属百货柜位
目前已经使用电子发票 发票抬头是百货名称
在12月底 的时候 遇到一位先生 拿着贴满满发
票帐本来到门市 要求有一张12月初 没有打到
统编的发票 要盖发票章
但是电子发票直接盖发票章的话有些公司不会
成立 而且我们更新成电子发票后就没有发票章了
因此我们能够提供的方法就是帮他重新结帐但
相对发票上日期就会变成今天了
那位先生无法接受 希望发票上是原本的日期
因此我们将这件事转介至百货办公室
办公室表示 需有主管同意才能帮他盖百货的发票章
他们电话联络百货主管后 得到的答案是 不能盖.....
于是 可以帮先生退货重结 但是他不要...
先生觉得不就是盖个章而已为何要搞成这样
百货主管表示不能这样盖发票章
先生说你们那么大一间公司竟然连这种小事都无法处理
然后我们就被客诉了
然后我们就被客诉了
然后我们就被客诉了
傻眼欸!!!
我们能做的都做了 努力帮你想办法
换来这什么莫名奇妙结局........
为我的热情心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