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样该走法律途径吗?

楼主: tilwemeet (莓味)   2025-01-14 14:17:42
本版首po,请各位见谅
我前阵子被待了九个月的公司“解雇”
原因是不适任该职位,这我本人也同意
于是离职有签离职切结书(关于不适任的原因)
想当然尔我有想争取资遣费和失业补助
资遣费他们说要公司无预警倒闭
或无缘无故叫我离开才符合(而我的离开理由明确
所以资遣费没有我觉得就算了,算是合理
再来是重点,失业补助的部分
目前我的失业补助也跟着卡住没办法领
因为就业服务处那边要的文件不符
他要“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和详细法条资料附在上面
公司表示说我是被“解雇”而不是“非自愿离职”
所以没办法开相关东西给我
再联络就业服务处说明,他们表示只能去劳工局申诉
走司法途径跑法院等等
我上网查一下,似乎解雇真的不能领补助
但对我来说那是比较需要的暂时收入
朋友也觉得只要我没有自愿离开就是非自愿离职
所以现在不知道该不该走这个程序呢?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25-01-14 15:14:00
你都自己签离职单了,而且离职原因你也同意,这样还有谁能救你?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25-01-14 15:21:00
你只是不适任,不是惩戒解雇吧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25-01-14 15:22:00
你签了离职单 没救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25-01-14 15:23:00
如果真的是解雇,你离职切结书上真的只有写不适任?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25-01-14 15:25:00
讲白一点你是被唬了 实际上是自愿离职
作者: fim (不空)   2025-01-14 16:08:00
你有重大暴行以下犯上??还是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一、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者重大侮辱之行为者。三、受有期徒刑以上行之宣告确定,而未喻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四、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定,情节重大者。五、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祕密,至雇主受有损害者。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5-01-14 16:42:00
"离职"切结书 外人看来你是自愿离职啊你直接去劳工局申诉 不要花时间和公司吵
作者: VVinSaber (Z.S)   2025-01-14 16:54:00
你是犯罪被开除是不是
作者: Stalker823   2025-01-14 18:39:00
已经签了感觉就没救了
作者: baychi999 (发呆线)   2025-01-14 18:47:00
离职单你都签了是在哈囉?
作者: Dusha (Dusha)   2025-01-14 22:47:00
签都签了 你也说雇主所说是事实不是吗
作者: oncloudy   2025-01-15 06:59:00
酑O每个人的权利,没人可以阻止你但是你已经签了 现在后悔 用处不大你就是不甘心而已。上了法院 公司直接亮出来你签名法官就已经内心有判断了。浪费时间而已*“ﴠ是” 。上面第一行 乱码了 补充一下“吉” 奇怪.批踢踢还锁 字 喔 第一次 发 现
作者: simonfz   2025-01-15 07:32:00
没锁字吧,要吉是您的权利,只是就是浪费资源跟时间而已乱码比较容易出现在复制贴上或是字码关系上
作者: s910928 (很少人叫我仙贝)   2025-01-15 13:27:00
签完了没救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1-15 13:33:00
事实描述经过不清不处的,挤牙膏?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5-01-15 14:24:00
原本觉得你只是不适任被公司骗自离 不过你又在回应说你有侵害公司利益 那到底你跟公司哪边对就不好说了..自己先去问劳工局吧
作者: DKnex (DK)   2025-01-16 08:38:00
当个经验教训吧
作者: george31708 (冲阿~~~)   2025-01-16 11:11:00
你这就是自愿离职 缺钱可以先去住桥底下
作者: oceanway0620 (苹果西打)   2025-01-26 09:25:00
你就是自愿啊 你自己认为不适合啊
作者: disyou (暖心)   2025-01-31 11:42:00
你已经自愿离职了!所以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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