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erson1217 (生日快乐)》之铭言:
: 工作一年半了
: 想要离职了
: 但是不想自愿离职
: 因为什么东西都拿不到
: 先撇开伤害罪
: 自从女主管离婚性格大变
: 常常言语霸凌羞辱人
: 让我很不舒服 很气 很想杀了她
: 如果我拿东西丢他 用手打他 ?
: 可以被资遣吗?拿资遣费和非自愿离职书
: 顺便可以发泄心情
: 还是说只能解雇?什么都拿不到?
: 我真的很想打她 干!
劳动基准法
第 12 条
劳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
行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四、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第 18 条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劳工不得向雇主请求加发预告期间工资及资遣费:
一、依第十二条或第十五条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
所以殴打主管
公司能够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而且可以不发预告期间工资及资遣费
只能拿非自愿离职书 帮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