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朋友上周去公司时临时被告知老板找其他人来上班了
所以请朋友做到12点下班就可以走了
其实朋友在那间公司已经做了一年多
主要是老板想做人情给亲友
便安排亲友小孩去上班
如此就不用再多请一个人力
但当天告知也太突然了吧
加上又过年了…
朋友现在超难过的
我上网查过劳基法
兼职/工读生也视同正职人员
如有不适任的情况
可以辅导或是调整适合他的工作
但朋友工作期间和公司配合上也没有什么问题
加上兼职若视同正职人员
在解雇前应该也需提前预告吧?
可因为朋友在那边没有保劳健保
只有打卡纪录跟薪资转帐证明
想请问能否再和公司商谈或打1955作劳动申诉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