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直接到劳动部网页上看最准呢
https://reurl.cc/lDgy0q“可由劳资双方依工作特性在不违背契约诚信原则下自由约定。”也就是在契约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合意即可。若你不同意对方提的条件,当然不要勉强吞假使一开始就觉得不平等,但硬是要去就职,想说等过了试用期,公司必须不得不继续雇用你,最后往往双输定期契约必须符合“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特定性”四个条件之一。没经验的嫩HR才会傻傻的把持续性工作内容直接放在定期契约里。有制度的公司,会规划你这三个月内要达成的“临时性”目标,工作份量也会是三个月内要完成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