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签了一个承揽合约
工作内容是到客人家做清洁之类的
有看一下合约就是如果迟到会罚钱,如果怎样怎样会罚钱
然后还说不能去同业接工作或是去外面接工作
这合理吗
然后想问一下,如果突然觉得不适合的话
要结束这个合约,我看上面是写说前15天告知双方同意就可以
但就怕对方不同意又故意排工作给我会不会就一直罚钱?
要怎样才能认定为合约终止呢
然后最近为了要去工会保劳健保,因为生意好的时候可以超过45800
我就很想保实际薪资收集退休的那60个月
但有一个问题就是工会要求要有承揽合约,偏偏公司说这是公司机密不能给
然后最好是还有收入证明,每个月你赚多少公司只会用短信告知
这就很难证明自己收入多少,或是每年的扣缴凭单(但就怕公司没照实报)
后来我又查资料说没保工会的话公司要帮我保二代健保
保二代健保的话会有收入证明吗?
就是两个问题
合约如何认定终止
跟劳健保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