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目前在职中,已于上周正式拿到新公司offer并且签名回传确认8月中报到,预计原公司最后工作日为三天前。
但因为负责的专案有延后一周展开,加上其他原因,主管希望待到8月底,等于9月再去上班。
自己是觉得对新公司很不好意思,顶多询问能否延后一周。还有问问其他做HR的朋友,是说延后一周应该都愿意,只是新主管可能会小不爽。
我提离职的时间有符合预告期间,其实也可以照常离开,不过考量原主管一直对自己不错,犹豫要不要提出延后报到这要求,同时也会担心去之前就留下不好印象了…
个人在社会打滚经验还没有很长,想请教各位有经验的版友们,对于延后问题的建议,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