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思考,终于写信跟老板提了离职。依照劳基法年资提出离职预告。
星期一寄信,隔日老板也很阿莎力的同意了。
星期三打开电脑,发现共用资料夹被封锁,以为电脑故障,结果是被移除权也没有任何人
通知我。
星期四下班前,老板找我面谈,客套话讲完后,公司要我做到星期五就好。我也同意,但
希望可以留纪录协议双方同意于星期五离职。然后,老板就爆炸了。
老板:协议什么,你提离职的公司有权叫你提前走...那你明天也不用来了,就做到今天
。
东西收拾好之后,我把之前印的资料文件拿去碎纸销毁。
老板:你为什么要碎纸?是不是要销毁什么公司文件。
本来想好聚好散,最后就像撕破脸的情侣,不欢而散。
也是离职经验中最奇葩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