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nkbg70281 (rinkbg411)》之铭言:
: 因为超过3个月 所以会有10天的预告期 也会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
: 但是HR有跟我说如果走资遣会有纪录 如果不是公司的原因则会写"不适任职位"
: 下一间HR也可以看到
简单说一下 因为回文和你的内容其实有一些距离 怕你误会
因为实际到底HR讲到什么程度 从你的文章资讯是不算充足的
但这里简单说几点
1. 如果你要领非自愿离职证明 那理所当然上面会记载你是因劳基法第几条的是由解雇
换句话说 在某些层面上 对 你的不适任会被下一间公司知道 - 如果你拿出那张纸
2. 如果你的目的是要多留一个月凹到有失业补助 那我建议你直接讲明 说 我需要时间
如果对方不给你 或者其实劳保有被偷时间 请你翻一下劳基法(不多 前二十条就好)
了解在你被资遣以前 公司需要提出 多少证据 给你多少机会(这就是你的缓冲时间)
3. 投保纪录什么的 都是你的"个资" 除非你签名同意给人征信 不然只有你自己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