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身为业务菜鸟需要与各位职场贤拜询问经验
每年初公司都会与全体业务签订本年度的奖金制度
今年小弟有幸签到了一张还不小的单
但相对需要公司其他单位协助处理该客户
公司便告知因为要其他单位协助,需额外聘请人员
此张单奖金须以专案处理(简单说奖金会扣)
我的想法是这张单,让公司今年获利增加,确实也需要额外支出人力成本
但以这些获利,理当需要多聘请人,难道额外获利也用原本人力完成?
如今是由业务员身上支出(或是我想法错误,也请大家纠正)
如果我不签这专案约,但公司奖金就以专案约发放
是否就是走法律途径最快,还是各位建议我就吃下去,因为公司合情合理?
烦请各位业务贤拜给小弟我经验谈,谢谢
btw奖金真的是腰斩再腰斩,我才会如此不满
甲方:客户
乙方:中介商
丙方:我司
过去合作通常是经过中介商合作,所以会被抽成,相对奖金较少
但如今我是跟甲方合作,但公司充当乙方,又把抽成算在我身上
(简言之公司要扒我两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