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固定一到五早上兼职
4小时以时薪去计算(4*160=640)
但我们周一到周六的国定假日通常是没在休息的
(只休清明 中秋 春节及固定星期日公休)
以今年元旦1/1星期五来说就没休息
但老板为了不付我双倍薪水,
当天不让我依原订一到五的上班日出勤。
查了法规之后,发现若原约定一到五为出勤日
出勤有双倍(1280)
就算不出勤一样有原薪(640)
这老板同意,所以1/1我不出勤、领原薪(640)
但目前遇到的问题是
二二八那次于3/1补假、儿童清明于4/2、4/5补假
补假的星期一及星期五我都要出勤
那薪资该怎么算呢?
是比照上述的元旦 出勤有双倍(1280)、不出勤领原薪(640)吗?
还是出勤领原薪(640)呢?
因为查了很多资料 补假也视为国定假日
但又是时薪制 有点不太清楚
所以发文想请问大家,谢谢
然后...上述元旦那次,
老板跟我都各自打了超过三通电话到县市政府劳工局或劳动部
有的说要给原薪 有的说不用
实在有点不信任他们,这次又遇到问题,不想再打了...